# 網傳婚外情引網民熱烈討論 律師：言論過激或構成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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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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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知名房地產媒體科技公司創辦人被傳跟女網紅下屬搞婚外情，事件在網上引起議論紛紛。不過受訪律師提醒，網民討論時要小心言論是否過激，否則可能構成騷擾 ，若揭露當事人個人資料，還可能觸犯惡意公開他人隱私罪。 

這起風波的相關視頻網上瘋傳後，有人質疑，拍視頻或轉發視頻者是否已觸犯法律。鄺威立律師前天（29日）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說， 拍視頻並不算犯罪行為，但如果發布或傳播的視頻中的人物身份清晰可辨，那就可能屬於惡意公開他人隱私（doxxing）或騷擾（harassment），屬於違法。

「視頻被發上網，如果造成當事人感到不安，或者感覺被騷擾，這可以算是騷擾行為了。」

至於為何拍攝相關視頻不犯法，律師認為，因為拍攝地點不是私人地點，是公共場所。

蕭錦耀律師受訪時則補充，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當事人確實知道發布視頻的源頭是誰，可在《防止騷擾法令》的庭令下申請保護令，禁止有關人士繼續在網上發布相關視頻。

「同時，如果當事人也因為這些言語造成傷害或經濟損失，也可以（告對方）要求經濟賠償。」

**評論造成當事人困擾 也算構成騷擾** 

至於網民種種對事件的評論，律師認為，也可能足以構成騷擾。

蕭錦耀律師說：「即便他們講的東西可能是正確的，但如果給對方造成不安、不快，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騷擾。」

律師也認為，如果發布評論者涉及造謠，捏造非事實的內容，那可能就會構成民事誹謗，當事人也可以向造謠者採取法律行動，包括要求金錢賠償等。

不過，律師也認為事件有灰色地帶。

蕭錦耀律師說：「比如，網上都已經傳開，我只是客觀地表達一些看法的話，那說我的言語即便給你造成一些困擾，也可能達不到騷擾你的地步。因為我只是根據報道，就事論事。」

另外，律師也認為，理論上當事人雖然可以提告，但實際上真的採取法律行動，事件可能會持續被關注或追蹤報道，對當事人的傷害或許更大。

**肉搜屬犯法行為** 

如果有網民去肉搜當事人的個人或親友資料，律師認為，這已屬於惡意公開他人隱私（doxxing）的犯法行為。

鄺威立律師說：「如果你把他們家人照片、他們的臉、他們的身份全部曝光的話，那一定算是惡意公開他人隱私。」

在新加坡，惡意公開他人隱私（doxxing）是刑事罪，肇事者如果是為騷擾他人惡意公開他人隱私，可能面臨最高 5000元的罰款或最長六個月的監禁；如果目的是為了製造恐懼或挑起暴力，則可能面臨最長12個月的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