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公會任命非選舉理事為會長引爭議 部分律師促召開特別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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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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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師公會。（圖：谷歌街景）

新加坡律師公會任命並非由會員選出的理事會成員迪內希·迪倫（Dinesh Singh Dhillon）為新會長，引發部分律師對律師公會獨立性的關注，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看到的通告，特別會員大會定這個月22日舉行。

報道說，迪倫並非由公會大約6400名會員選出，而是由律政部長根據《律師專業法令》、在去年任命的三名理事之一。

根據公會一貫的做法，會員每年10月會投票選出理事會成員，當選理事再自行選出會長、副會長和財政。而部長任命的理事從未直接擔任會長職務，迪倫相信是首例，因而引發不滿。

律師公會證實在上個月24日收到部分會員提交、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的申請，但公會表示不會召開大會，而是在前天（10日）下午召開茶敘會，討論相關事宜。

公會答覆CNA詢問時說，迪倫是首個被部長任命，並被選為會長的理事。但公會強調，這不是第一次有部長任命的理事出任領導層職務，過去也有人曾擔任副會長或財政。

公會也說，《律師專業法令》並沒有禁止由部長任命的理事出任會長或其他職務，也沒有特別列明出任會長的資格或條件。

律政部答覆CNA時則說，部長委任的理事並非律政部的代表，他們在履行職責時，應以公會理事會和法律界的最佳利益為依據。而領導層職務的選舉，純屬公會理事會的權限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