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錢案】最後一名被告蘇劍鋒　判監1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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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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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劍鋒 （檔案照）

（新加坡訊）獅城30億新元洗錢案最後一名被判刑被告蘇劍鋒昨早被判坐牢17個月，刑期也是涉案10人當中最長的。

蘇劍鋒是涉案10人當中第9名認罪，但卻是最後一名被治罪的被告。隨著他的判刑，獅城去年爆發的最大洗錢案到昨天為止算是已經暫時落下帷幕。

《8視界新聞網》報道，36歲的萬那杜籍被告蘇劍鋒一共面對14項罪狀，他於本與6日承認其中兩項罪狀，另外12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控方在他認罪後促請法官判監17到18個月，法官將案件展期到今天宣判。

蘇劍鋒去年8月15日落網時持有約55萬新元現金，他承認這些款項全額或部分是來自非法線上賭博贓款。

另外，他在馬來亞銀行要求他證明銀行近200萬新元巨額存款來源時，提交了偽造的房地產買賣合約，來試圖證明資金來源。

約1億7890萬新元資產被充公

警方之後從蘇劍鋒和他妻子的名下起獲總值約1億8700萬新元的資產，其中包括現金、房地產、加密貨幣和轎車等。

蘇劍鋒認罪後，同意讓其中約95%的資產被充公，金額大約是1億7900萬元的資產，意味著他可保留約800萬元資產。

蘇劍鋒最早替一名台灣男子非法經營網上賭博網站，工作地點包括馬來西亞的吉隆坡和菲律賓的馬尼拉。

2019年，他想讓孩子在新加坡接受教育，於是舉家遷來新加坡。

早前的控狀揭露，他在新加坡居住時，過著富豪生活，還聘請了一名沒有工作準證的外籍人士史豪濤（譯音，Shi Haitao）當他的私人廚師。

辯護律師要求判刑14個月半

蘇劍鋒的代表律師求情說，蘇劍鋒參與網絡賭博時，那生意已在運作，他並不是主謀，充其量只是個「跑腿」，主要工作只是確保網站順利運營，也是聽從上級指示辦事。

另外，律師也說蘇劍鋒想讓他的3名孩子在新加坡接受教育而移居獅城，3名孩子中，年紀較大的17歲和14歲的孩子目前就讀國際學校，而最小的年僅1歲。

律師說，蘇劍鋒是家中的精神和經濟支柱，沒有案底，在這裡居住期間也「潔身自愛」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請求法官考慮他儘早認罪，以及願意充公大部分資產的情況下，判他坐牢14個月半就好。

蘇劍鋒和其他涉案的9人，一起於去年8月15日因涉及洗錢案而被捕，他最初面對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沒收利益）和兩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罪名，過後被加控到16項罪狀。

涉案的10人當中，除了蘇劍鋒外，已有5人刑滿出獄被遣送出國，並禁止他們再次入境新加坡。

當中，被判坐牢13個月的蘇文強和王寶森，也已刑滿出獄並被遣送到柬埔寨，禁止再入境新加坡；被判坐牢14個月的蘇海金和蘇寶林，也同樣被遣送到柬埔寨及被禁止再入境；而被判坐牢13個月又6個星期的王水明則被遣送到日本，也同樣不能再入境新加坡。

張瑞金、陳清遠和本案唯一女被告林寶英都被判坐牢15個月，王德海則於本月7日被判坐牢16個月，他們目前仍在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