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後搭巴士起衝突 男子暴打女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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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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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將女鄰居推倒，還向她揮拳。（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酒後搭巴士時撞到女鄰居，結果在吵架後推倒她，導致她頭部撞地流血，之後仍不肯罷休，繼續拳打她。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65歲的莫哈末依布拉欣，他面對7項包括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蓄意傷害、以及對警員動粗等的控狀。

他昨早承認其中3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18周。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3月30日晚上喝了幾罐啤酒，之後在午夜時分於新加坡後港巴士總站等巴士要回家。

被告上巴士時，撞到35歲女鄰居，兩人發生口角。被告在爭吵過程中抓著女鄰居的臉，將她推下巴士。

女鄰居失去平衡，往後倒時頭部撞地流血，她嘗試再次上巴士，但被告不肯罷休，往女鄰居臉部和身體揮了好幾拳，直到巴士公司職員阻止。

女鄰居事後到醫院接受治療，她的頭皮割傷、眼部和手臂瘀青、左膝蓋和脊椎擦傷等。

被告當天被逮捕，他在還押警局時，問一名警員叫什麼名字，見對方沒有回應，氣得多次往警員身上吐口水。

## 兩人早有過節



案情也揭露，被告與女鄰居早有過節，兩人案發前1個月涉嫌在公共場所打架，被告因而接受調查。

去年2月9日晚上8時33分，警方接到被告與女鄰居在新加坡萬國彎一帶打架的報案，派了兩名警員到場調查。

被告接受一名女警問話時顯得情緒激動，不顧女警要他冷靜的勸告，對兩名警員爆粗口，最後當場被捕。

控方陳詞時，考慮到被告行為魯莽、女鄰居的傷勢、被告是醉酒干案等因素後，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9周至2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