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智強非禮案將分五輪審訊 針對不同受害者指控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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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18
Source: 獅城新聞

## 林智強非禮案將分五輪審訊 針對不同受害者指控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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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強。（圖：TODAY/Leonard Leong）

前「新加坡偶像」評審林智強涉嫌的非禮案將分成五輪審訊，針對不同受害者的指控審理。

59歲被告林智強（Ken Lim）是Hype Records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也是本地知名音樂製作人。

他共面對七項控狀，包括六項侮辱女性尊嚴罪和一項非禮罪，被指在1999到2013年之間涉案，對五名年輕女子做出侮辱女性尊嚴的言論和舉動，並且非禮其中一人；五人當中有至少三人是藝人。

這起案件原定昨天（17日）開始審理，不過，控辯雙方無法就是否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達成共識，因此今天在庭上展開激烈辯論。

控方向法官要求，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理由是其中六項控狀都屬於侮辱女性尊嚴罪名，干案手法也相似，控方因此希望能在有效率的情況下審理這起案件。

控方指出，律師一再催促他們儘快開始審訊，這麼做能讓被告如願地儘早完成審訊，並且不會面對其他控狀被擱置的不確定性。

然而，代表林智強的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志明高級律師反對控方的說法。

陳志明說：「我最初希望儘早開審是針對他的當事人林智強所面對的第一項控狀，也就是非禮的控狀，希望能儘早還他一個清白，不料之後他被加控其他控狀。」

陳志明指出，如果將所有控狀一併審理，將對林智強造成偏見，因此反對這麼做。

他列出四大理由，包括控狀涉及的指控事發時間跨越十多年，而受害者也隔了10到25年才站出來指證他；控狀列出的時間和地點不夠明確；以及受害者和案件之間並沒有關聯。

他也反駁控方指案件的干案手法相似，指出事發時間、地點和對象都不一樣，因此他不認同一併審理，認為這麼做將對林智強造成偏見。

他說：「操之過急了結案件，可能導致正義被掩埋。」

控方反駁時指出，延誤審理才是剝奪正義。

控方也說，律師指控方暗地裡使用手段，並且在提控林智強非禮後還繼續加控，甚至修改控狀內容是嚴重的指控。

「報案記錄的日期清楚顯示，加控的罪狀是之後才被揭發的，因此並不是控方有意拖延，也沒有法律規定先提控的罪狀就必須先行審理。」

控方也指出，就算一併審理這些控狀，也不會對被告造成偏見，或令他在答辯時蒙羞，但律師堅決反對。

陳志明說：「快速了結案件不應該是將控狀一併審理的理由。我的當事人很清楚，如果需要進行五輪審訊，那就這麼辦，因為他不想面對偏見。」

法官同意律師的說法，決定分五輪審訊審理這起案件。

這起案件將在下個月8日進行審前會議。

妻子陪同出庭 林智強全程靜默 

林智強在妻子徐仲薇的陪同下出庭，在犯人欄中神情淡定，沒有說話。

法庭系統資料顯示，林智強早前向法官申請在保釋期間出國，計劃明年和家人到日本旅遊和處理在當地的產業，並將到加拿大和韓國探望兒子以及和生意夥伴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