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解決贍養費問題而採取的重大舉措中,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星期五(3月1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律政部開支預算時宣布了一個重要消息:律政部將設立全新的贍養費事務執行員部門,執行員將獲得更多權力,包括從第三方索取拖欠贍養費者的財務資料。
尚穆根表示:「我們注意到贍養令不遵守的情況相當普遍,而重複申請執行贍養費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為此,2023年5月通過的家事司法改革法案引入了贍養費事務執行程序,並決定成立贍養費事務執行員部門,著重解決贍養費相關問題。

(圖:來源自網絡)
新部門將有權直接從離婚雙方、銀行、政府機構等第三方獲取財務資料,以幫助法院做出更準確和更有效的庭令。這意味著離婚申請人不必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來獲取這些資料,尤其是在另一方不合作的情況下。
通過更準確和完整的資料,贍養費事務執行員和法院將能更好地區分無法支付贍養費和拒絕支付贍養費的情況。
對於無力支付贍養費的離婚者,贍養費事務執行員將推介他們向相關單位尋求經濟援助。而對於刻意拖欠贍養費的人,當局將加強監督。法院通常會在約六個月後跟進贍養費支付情況,遲遲不支付者可能面臨監禁。
尚穆根在回應議員蘇慧敏(馬西嶺—油池集選區)的提問時表示,家事司法改革法令下的部分修正內容已於今年1月生效,其他改革內容將分階段實施。贍養費事務執行程序將在今年下半年逐步落實。
這項新制度的實施將有望減少個人屢次違反庭令拖欠贍養費的情況,為贍養費問題帶來一絲曙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