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遭撞重傷喊告 高庭裁司機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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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1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被撞至重傷恐殘疾，婦女入稟高庭起訴疏忽駕駛的司機，司機卻指當時是婦女突然衝上輔助路，因此他只需負40%的責任，但高庭法官不買帳，判婦女勝訴，裁定司機得承擔100%責任。

《新明日報》早前獨家報道，2020年5月28日傍晚6時25分左右，榜鵝場第106D座組屋前的輔助路發生的一起車禍，導致當年44歲的梅藝詩盆骨骨折，事隔5年仍以輪椅代步，藥物也導致她常打嗝。

車禍後丟失工作又患上重鬱症的梅藝詩，早前入稟高庭向當年的肇禍司機李鎮琳（34歲）索賠約2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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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禍司機李鎮琳。（檔案照）

訴方律師拉傑星指，根據梅藝詩所述，事發前她已經過了四分之三的輔助路，背部及右臀處突然感覺一陣很強的撞擊力，隨之倒下。

李鎮琳則稱當他放緩車速要右轉時，已注意到梅藝詩在輔助路邊緣站著，以為梅藝詩是在讓路，於是繼續右轉，怎料梅藝詩突然衝過車前，他便緊急剎車。

李鎮琳稱，若梅藝詩沒有衝過輔助路，意外並不會發生。因此，辯方律師指梅藝詩必須此意外負起60%的責任，李鎮琳只承擔40%的責任。

李鎮琳早前已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的罪行，於2021年9月8日被判罰款5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根據高庭判詞，高庭法官林茵倩指梅藝詩的證詞前後一致，認為她更可信。反之，李鎮琳證詞前後有出入，因此最後裁定他得負起全責。

針對索賠數額，高庭將在擇日進行審訊。（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