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夜全島大查車，六名馬路刺客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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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08
Source: 獅城新聞

2025年11月27日至29日，新加坡交警部門展開為期三天的全島夜間專項整治行動，共逮捕六名違規駕駛者，年齡介於19至58歲之間。

行動期間，交警共攔截74輛車進行檢查，其中五人因酒後駕駛被捕，一人無有效駕照駕車被拘。另有18名司機因超速、開車使用手機等交通違規行為收到罰單，此外還發現八起違反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規定的行為。

有關上述違規行為的處罰詳情，請參閱**附件A**。

交警提醒所有駕駛者：請嚴格遵守新加坡交通法規。對於任何無視法律、危及他人安全的路使用者，交警採取「零容忍」態度，違法者將依法嚴懲。隨著年終節日季臨近，交警將持續加強執法力度，全力保障道路安全。

 **附件A**

**酒後駕駛**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7(1)條，酒後駕駛可處以2000至1萬新元罰款，或最高12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若屬再犯或多次違法，則罰款提高至5000至2萬新元，並強制判處最高兩年監禁，且可能被吊銷所有類別車輛的駕駛資格。

**無有效駕照駕車**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條，無有效駕照駕駛車輛可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再犯者將面臨最高2萬新元罰款、最高六年監禁，或兩者並罰，涉事車輛也可能被沒收。

**超速行駛**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條，超速駕駛可處以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若再犯，則罰款提升至最高2000新元，監禁期最長六個月，或兩者並罰，並可能被吊銷所有類別車輛的駕駛資格。

**開車時使用移動通訊設備**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5B(1)條，駕駛時使用手機可處以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再犯者將面臨最高2000新元罰款、最高十二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附件B**

 **執法行動現場照片**

**![三夜全島大查車，六名馬路刺客落網](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237.avif?0)**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8日 晚上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