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獄後性侵犯特需少女 已婚性慣犯被判監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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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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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曾因強姦低智商女子而被判坐牢六年，已婚男子出獄後又找上一名患有嚴重讀寫障礙的特需少女，要求當她男友後將她帶到組屋樓梯口發生性行為。男子前天（16日）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12下。

根據法庭文件，34歲的本地男子Roszalany bin Safarudin被控兩項罪，指他在2024年8月15日，在西海岸通道一組屋樓梯口，性侵犯一名未成年少女。

已婚被告曾因強姦罪入獄 

根據案情，本案少女案發時年僅13歲，是名患有嚴重讀寫障礙的特需學生，就讀本地一間提供職業技能教育的學校。她在案發後再度接受精神評估，結果顯示她的智商屬於低水平，認知和適應社會能力偏低。

被告已婚，案發時是個送貨司機。案發幾個月前，被告通過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少女，兩人不時通過簡訊和視訊聊天。

不久後，被告要求少女當他的女友，少女答應。兩人開始以「親愛的」稱呼彼此。當時，被告清楚知道少女未成年也有特殊需求。

案發當天，少女在被告的要求下答應和他見面。被告開著羅厘去找少女，見面不久後就把少女帶到案發組屋頂樓的樓梯口，兩次和她發生性行為，少女雖感覺疼痛但沒反抗。

完事後，被告帶少女下樓後就自行駕羅厘離去。兩人之後沒再見面。

一個多星期後，少女向學校的教育人員透露自己和一個網友發生關係，驚動校方報警。被告過後在9月25日被捕。

控方揭露，這是被告第二次犯下性相關罪案，他曾在2007年因強姦一名低智商受害人而被判坐牢六年。

主控官也斥責有類似案底的被告，專挑無法保護自己的弱勢群體犯案，必須受到嚴懲，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2年到14年和打鞭12下。

法官最後判他坐牢12年和鞭打12下。在本地，若與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不管對方是否同意，皆屬法定強姦，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以及罰款或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