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認定大馬男「眼瞅瞅」 4獅城男酒瓶椅子圍毆 2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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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4名男子在芽籠一間夜店飲酒慶生，因「瞪眼」風波引發衝突，拿起酒瓶、金屬椅等圍毆一名大馬酒客，導致對方頭部及面部多處骨折、撕裂傷。

4名被告分別為蘇文傑（27歲）、許明權（20歲）、陳瑞興（45歲）及王俊仁（37歲）。受害者則是馬來西亞籍男子陳祥興（34歲）。

許明權與王俊仁前日各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其餘被告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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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許明權。（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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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仁被判12個月監禁和22下鞭刑。（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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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2025年4月28日凌晨約2時，地點是芽籠路698號的Mask51夜店。

案情顯示，當晚4名被告與友人到夜店慶祝蘇文傑妻子懷孕，及陳瑞興妻子生日，眾人當時均已酒醉。受害者則與友人相約到場飲酒消遣。

蘇文傑與王俊仁到酒吧後方取酒途中，蘇文傑注意到受害者似乎在瞪著他們。兩人返回時，蘇再次認為受害者在盯著自己，感到被冒犯，於是上前與對方發生爭執並率先揮拳。其餘3人也加入，情況迅速升級。

蘇文傑朝受害者臉部接連揮拳。受害者未還手，卻被多人拉至夜店中央並推撞至桌子，頭部受創後跌倒在地。

4人隨後對他拳打腳踢，受害者掙扎站起，王俊仁上前攻擊其背部，許明權則以酒瓶砸向他的後背。

當受害者試圖離開時，蘇文傑更拿起金屬高腳椅擊打其頭部，並將椅子擲向對方。

受害者隨後送院，其傷勢包括額骨及眼眶多處骨折、鼻骨骨折，頭部和眼皮多處撕裂，事後數月仍出現視力模糊及疼痛。

法官昨日諭令許明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及改造訓練，案展至5月20日進行求情及下判。王俊仁則被判12個月監禁和2下鞭刑，也被令賠償受害者500元。（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