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賺快錢帶現款飛國外 本地男代友人賄賂球員操縱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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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23
Source: 獅城新聞

## 為賺快錢帶現款飛國外 本地男代友人賄賂球員操縱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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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為確保網上賭球可贏錢，30歲本地男子特地帶約8000元現金飛泰國代友人賄賂職業籃球員打假球操縱比賽結果，昨天（22日）對兩項行賄控狀認罪。 

根據法庭文件，30歲被告Poh Wei Hao和33歲的同謀Koa Wei Quan同為職業籃球選手並效力於本地的一間俱樂部。後者得知被告和他一樣，喜歡在網上進行非法體育投注後，便邀請他一同合作操縱國外的籃球賽事。 

「雙劍合璧」 被告帶約8000新元現金飛往泰國 

兩人在達成合作協議後，便開始商討賄賂兩名在泰國打職業聯賽的菲律賓籍籃球員，要他們打假球操縱比賽結果，方便他們下注贏錢。 

Koa Wei Quan最後私下和其中一名球員講好以1000新元的價碼要他在比賽中打假球，按照他的指示控制比分，如果達到預期效果，被告就會負責把錢帶到泰國交給涉案的球員。 

被告最後在2018年7月6日帶著Koa Wei Quan 給他的總值介於6000元至8000元的現金飛到泰國。 

在泰國，被告除了按照指示把錢分給特定的球員外，也到比賽現場觀看了球賽。 

靠操縱球賽結果下注 被告贏走四五千元 

同一天，兩人再和涉案球員商量操縱另一場球賽，他們也答應支付高達1500美元（約2009新元）的賄賂金額。 

然而，被告和Koa Wei Quan最終未能在網上下注，而取消有關交易，被告之後帶著剩餘的現款回到新加坡還給Koa Wei Quan。 

他承認從下注操縱的比賽中贏了4000元到5000元的款項。 

律師：被告只是按照指示行事的「跑腿」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替他求情時表示，被告在整起案件中發揮的作用「微乎其微」，充其量只是一個按照指示聽從指揮行事的「跑腿」，即使不是他去，涉案的還是可以照樣行賄。 

「他雖然過去交錢並確保賽事都根據先前安排好的「結果」進行，但任何人都可以替代他完成這任務。他在案件中只是跟著指示行事，而發號司令的是Koa Wei Quan。」 

律師也指出，案件涉及的金額較小。相較於國際賽事，地區聯賽規模小，對其感興趣或下注的人也比較少，因此受影響的人數沒有那麼多。 

對此，控方在回應時雖然認同這一說法，但控方也指出，只要有新加坡人涉及，無論在哪裡進行，都需保護我國的形象。 

控方促請法官判處被告監禁8到12個月。案件延展至下個月6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