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停車位時不慎碾過老婦的腳 前送貨員被罰款禁駕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9EvEr
Published: 2023-12-21
Source: 獅城新聞

## 找停車位時不慎碾過老婦的腳 前送貨員被罰款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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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 （圖：CNA/Calvin Oh）

送貨員在找停車位時一不留神，沒有留意到老婦在過馬路，碾過了她的腳，導致她的腳骨折變形。

如今已經轉行的38歲被告Tan Kim Hock昨天（20日）被判罰款2500元和禁止駕駛八個月。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在今年5月18日早上為當時的公司送貨時，開著貨車來到亞歷山大路460號的輔路。

他駛過收費閘門後，開始尋找停車位，以便卸貨。

與此同時，61歲的受害者Ang Siew Wah正在過馬路。

庭上播放的視頻顯示，受害者還沒看到貨車，就被貨車的右側撞倒。

現場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被告當時下了車，和其他路人一同查看受害者的情況。

受害者之後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她左腳變了形，大拇指以及腳骨骨折。她於5月18日住院至23日，獲得45天的住院病假。

被告的律師說，當時有一輛大羅厘擋住了被告的視線，並指受害者也有疏忽，沒有留意車輛就斜穿馬路。

他說，這起事件也給被告造成很大的創傷，被告因此放棄開車，目前從事一份不需要開車的工作。

他也說，被告在事發後曾想過要賠償受害者，但被告知不要與受害者有任何接觸。控方透露，相信受害者會自行索賠。

疏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造成他人受傷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一年、罰款高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