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被吸二手菸 酒瓶砸菸民 坐牢5個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9Nvp7
Published: 2019-05-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30日訊）男子稱對煙敏感，不滿吸二手菸，揮酒瓶砸菸民，導致對方多處受傷，被判坐牢5個月。

被告是劉英德（53歲），受害人則是44歲的鄭宏正。

被告面對一項嚴重蓄意傷人控狀，指他在2016年12月25日，凌晨12時至12時32分期間，在武吉班讓萬吉路第257座組屋的咖啡店，用酒瓶砸傷受害人的臉部。

![不滿被吸二手菸 酒瓶砸菸民 坐牢5個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15/15158642.avif?1589868685)





咖啡店放置隔板，清楚劃分吸菸以及非吸菸區。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案情，事發前一天晚上11時，受害人和友人在咖啡店外喝酒，當時被告坐在隔壁桌，兩人背對背，之間距離不到一公尺。

大約一小時後，受害人開始抽菸，引起被告不滿，於是轉身拍了對方的頭部，叫對方不要再抽。

受害人不甘示弱，質問被告，然後轉身繼續抽菸。

這時，被告拿起桌上的酒瓶，砸向受害人的臉。

受害人摔倒在地上，雙方友人上前勸阻。

受害人之後也拿起酒瓶攻擊被告，過程中，被告多次回到桌上拿酒瓶，有時用酒瓶打對方，有時拿酒瓶扔向受害人。

法官下判時說，他考慮到被告有案底，最後判他坐牢5個月。

另一方面，由於受害人也涉及用酒瓶打傷被告，他於去年10月31日認罪後，被判坐牢3個月。（人名譯音）

![不滿被吸二手菸 酒瓶砸菸民 坐牢5個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15/15158643.avif?1589868685)





被告不滿受害人吸菸，竟揮酒瓶砸他。（檔案示範照）

案發過程被電眼拍下，附近居民報警求救，被告和受害人之後被送往國大醫院治療。

受害人的頸項左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左眼也擦傷，左眼結膜下出血。

被告的左眼、頭部、右手臂和手指有擦傷，當晚動手術後，隔天出院。

控方指被告先動手，而且有前科，之前也因為涉及蓄意傷人而被捕。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對煙敏感，容易感到不舒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