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救」鴿子竟敢騙公務員？新加坡大媽多次違規喂鳥，被罰款650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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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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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64歲女性因多次無視警告地喂養鴿子，於周五（5月29日）被判罰款6,500新加坡元（約合5,087美元）。

在被當場抓獲時，該女子蘇春英（Soh Choon Heong，音譯）向國家公園局（NParks）官員提供了虛假個人信息，並試圖通過登上巴士來逃避追捕。

在法庭上，蘇女士反覆聲稱，她喂鴿子吃方便麵或麵包屑是為了「救」它們。

當治安法官唐浩（Don Ho）詢問其具體含義時，蘇女士表示，當鴿子靠近她時，她會用毛巾將它們包裹起來，並剪掉它們身上纏繞的鉤子、繩子或結。

她還告訴法庭，這些鴿子激勵了她，因為她還能工作，而這些鳥類卻不能，這導致法官不得不提醒她：鴿子根本不需要工作。

蘇女士承認了三項未經批准喂養野生動物的罪名，以及一項根據《野生動物法》阻礙授權官員執行公務的罪名。另有七項未經批准喂養野生動物的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國家公園局此前收到關於蘇女士行為的舉報，並於2024年9月1日、2024年11月9日和2025年2月14日在斯科茨路（Scotts Road）進行了監視行動。

儘管知道喂養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蘇女士在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間仍多次喂養鴿子。

2025年2月14日，國家公園局官員在遠東廣場（Far East Plaza）觀察到蘇女士正在喂鴿子。

法庭播放的視頻顯示，蘇女士部分隱藏在一個信箱後面，坐在遠東廣場外喂養一群鴿子。

官員們上前詢問其個人信息，但她聲稱沒有攜帶身份證，僅口頭提供了詳情。隨後，在官員繼續與其交談時，她走向附近的巴士站。

在巴士站短暫坐了一會兒後，蘇女士試圖通過搭乘巴士逃離。官員們跟在後面上車，繼續要求其提供個人信息。

隨後，蘇女士提供了一個假名「陳秀秀」（Tan Siew Siew）以及一個錯誤的身份證號碼。由於她在提供細節時支支吾吾，一名官員懷疑信息造假。

當巴士到達下一站時，蘇女士迅速下車，官員們緊隨其後。由於蘇女士拒絕配合，他們最終請求警方協助。

即便如此，蘇女士仍堅稱自己身上沒有物理身份證件。然而，在對其財物進行搜查後，發現了她的駕駛執照，官員們這才確認了她的身份，隨後警方立案。

隨後的調查顯示，2025年9月11日，蘇女士在巴爾莫勒公園（Balmoral Park）31號附近再次喂鴿子。

沒有請律師的蘇女士在求情時表示，她使用「秀秀」這個名字是因為大家都這麼叫她。

她通過一名中文翻譯說：「起初我對生活感到失望，我覺得自己負債纍纍，為了還債在非常努力地工作。」

「所以當我看到鴿子時，我覺得它們很可憐，那一刻我變得有精神了，想要好好生活。我還能工作，但鴿子不能，」蘇女士說道。對此，唐法官評論道：「但它們不需要工作啊。」

法官指出：「鴿子有足夠的剩飯剩菜，它們可以在熟食中心飛到垃圾桶旁邊覓食。」

對此，蘇女士重複說她是為了吸引鳥類以便剪掉它們的標籤，才「撒」了麵包屑。

但唐法官觀察到，在法庭播放的視頻中，蘇女士並沒有剪掉任何東西。蘇女士回答說她「還沒抓到鴿子」，決定行動緩慢一些。

她在求情中補充道，由於新冠疫情期間一項投資失敗，導致她不得不打多份工來償還債務。她還請求分期繳納罰款。

今年3月，CNA報道稱，在2023年至2025年期間，新加坡約一半的非法喂鳥案件是由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造成的。

一些老年人養成了喂鳥的習慣，以彌補生活中規律和結構的缺失，孤獨感可能導致他們尋求鳥類和其他動物的陪伴。

本月早些時候，一名67歲女性因在義順（Yishun）多個組屋區附近喂鴿子而被起訴。今年早些時候，另一些人也被罰款，其中包括一名60歲女性，她在之前因同一罪名被定罪後又喂了17次鴿子。

首次被判定故意未經批准喂養野生動物的違規者，每項指控最高可被罰款5,000新加坡元。由於議會通過了包含《野生動物法》修訂案的法案，該處罰額度將翻倍至最高10,000新加坡元。

慣犯最高可被判處12個月監禁，並處以最高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目前最高為10,000新加坡元）。

修訂後的處罰將於今年晚些時候生效。

至於阻礙授權官員執行《野生動物法》職責的行為，蘇女士最高可被判處一年監禁，和/或罰款10,000新加坡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