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萊斯與妻女入住半獨立式洋房後停付租金,並提出約35項維修及居住問題。(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美國男子被指反覆利用空殼公司租住新加坡有地住宅,卻在支付部分押金及短期租金後停止付款,再以房屋問題為由拒付租金,繼續與家人占用住宅,最終使房東捲入訴訟。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謝國權審理一起租屋糾紛時說,男子普萊斯利用空殼公司提起訴訟,拖延房東追租及收回房屋。
他表示,由於空殼公司實繳資本很少,房東即使勝訴,欠款也可能難以追回。
他指這種「空殼公司租屋」的模式,對一些新加坡房東來說是頗令人擔憂的問題。
根據案情,案件申請人「Noranth Ventures」由普萊斯註冊,實繳資本僅200元。
今年4月,公司與八十多歲的屋主夫婦盧金彬和唐碧英簽訂兩年租約,以每月7500元租下新加坡景萬岸附近麟谷都亞的半獨立式洋房。
公司只付一半押金及5月份租金,6月起停付,但普萊斯與家人繼續住在洋房。
普萊斯提出約35項維修及居住問題,屋主儘管未收到租金,截至6月8日已解決其中32項,剩餘排水坡度問題也已安排承包商處理。
借房屋修繕等問題拒交租 租客反申請禁制令
屋主認為普萊斯拒付租金和違約,因此有權重新入屋。
普萊斯則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屋主進入,稱房屋涉及維修、安全、適居性及安寧享用等問題。
屋主反訴要求收回房屋、索賠近4萬元,並在收回前徵收雙倍租金。
謝國權指出,租約規定每月1日須支付7500元租金,若逾期7天未付,屋主有權重新入屋,租約也隨即終止。
他表示,普萊斯以房屋問題為由拒付租金,理由站不住腳,而且若確有問題,應另行與屋主解決。
普萊斯的妻子和3名女兒是租約的合法住戶,但普萊斯在新加坡時也入住,還擅自安裝監控器。
判詞也提到普萊斯過去涉及的兩起租屋訴訟。
第一起涉及實乞納貝恩弗台半獨立式洋房,他2024年通過空殼公司「Bundleluxe」租屋,只付部分押金及幾個月租金後停付,並以房屋有缺陷為由拒付租金,卻繼續住到2025年3月。
屋主提告追討損失,案件仍在審理。
第二起涉及惹蘭士拉末有地住宅,他2019年通過「Noranth Ventures」租屋,只付部分押金及1個半月租金後停付,他與家人仍住了至少5個月,訴訟最終和解並撤銷。
熟諳程序阻撓房東收房 法官斥其濫用訴訟權
謝國權從3起案件看出相同模式,並指普萊斯並不是需要法院協助才能行使訴訟權利的「無助」當事人。
他表示,相反地,普萊斯能運用各種實體及程序法律工具,包括代表空殼公司自行出庭、申請緊急臨時禁制令及申請剔除訴狀等,阻礙房東行使合法權利。
他最終認為,普萊斯蓄意通過空殼公司租屋,並無支付租金的意圖,又通過訴訟延長自己和家人占用房屋的時間,明顯濫用法院程序,因此駁回他的申請,准許屋主反訴,要求公司交還房屋及支付欠款。
屋主可獲逾5萬5000元,包括欠租、利息、尚欠押金、水電費、部分中介佣金及訟費等。
「Noranth Ventures」還須從2026年8月15日起,每月支付1萬5000元雙倍租金,直至交還房屋,並支付1萬5000元訴訟費及逾2000元雜費。(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