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在調查一名男子猥褻案時,在其手機中發現了179段在三年內拍攝的裙底偷拍視頻。
該男子在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間,在自動扶梯、公共走道、街道以及購物中心等多個地點,多次對不認識的女性進行偷拍。
新加坡籍男子林義飛(Lim Yi Fei,音譯)因在2016年至2025年期間犯下包括猥褻(outrage of modesty)和入室盜竊在內的多項罪行,於本周五(8月7日)被判處九個月零31周監禁。由於不同月份的天數不同,法院在判決時將月份與周數分開表述。
這名25歲的男子承認了五項指控,其中包括一項意圖侮辱女性端莊而侵犯其隱私的罪名,以及一項意圖猥褻而使用刑事武力的罪名。另有11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在全部179段視頻中,林義飛會走到女性身後,拍攝其臀部。法庭獲悉,他隨機選擇目標,並在上下班通勤途中進行拍攝。
他於2019年9月27日被捕。
地鐵站內的惡行
2019年9月,就在因偷拍視頻被捕前約一周,林義飛在實龍崗(Serangoon)地鐵站猥褻了一名女性。根據法院文件,受害者(為保護隱私稱為V2)在抵達車站後正走向扶梯準備出站。
林義飛發現後尾隨其後,在對方身後摸對方的臀部,隨後迅速離開並乘坐另一部扶梯。V2將此事告知朋友並通知車站安保人員,雖然安保人員隨即報警,但林義飛當時已離開車站。
2024年,林義飛在榜กok(Buangkok)地鐵站乘坐扶梯時,再次拍攝一名女性的裙底視頻。在拍攝過程中,他的手機觸碰到了受害者(稱為V3)的臀部。V3轉身與其對質,兩名路人隨即介入並協助在車站內將其制服。
其中一名路人通知了地鐵站工作人員,隨後警方接警將其逮捕並羈押。他隨後被起訴並獲保釋。
在2025年的另一起事件中,林義飛在多比鬼屋(Dhoby Ghaut)地鐵站的扶梯上連續拍攝一名女性的裙底視頻。一名同在扶梯上的男子發現後立即與其對質,並抓住林義飛的手臂防止其逃跑。
林義飛試圖反抗並要求對方放手,但該男子拒絕並將其推倒在地死死按住,同時要求受害者呼叫地鐵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林義飛隨後被捕,其保釋金最終被撤銷。
此外,在2018年的另一起案件中,林義飛在新加坡體育之窗(Singapore Sports Hub)水上運動中心的儲物櫃中盜竊了多件物品。當時林義飛在進行龍舟訓練,在尋找空儲物櫃時打開了一個柜子。
他發現了一個價值700新加坡元的黑色Prada錢包並將其據為己有。法庭獲悉,他認為這個錢包很漂亮,想將其賣掉。他還偷走了受害者的身份證(NRIC)、部分信用卡和幾件衣物。
「慣犯,慣性犯罪者」
副檢察官班傑明·羅(Benjamin Low)請求法院對林義飛判處至少15至16個月及6至9周的監禁。
他在量刑陳述中表示,必須給予嚴厲且具有威懾力的判決,以讓林義飛意識到他「公然且惡劣地侵犯受害者隱私的行為,應當受到社會的強烈譴責」。
羅先生表示:「此外,被告從2016年一直到2025年多次犯罪,證明他是一名慣犯。」
代表林義飛的Tembusu律師事務所的喬納森·黃(Jonathan Wong)律師在求情中表示,雖然這看起來是一系列持續的行為,但其當事人的行為並非出於惡意或捕食性心理。
他提到林義飛患有適應障礙和童年創傷,但這並非為其行為尋找藉口,而是為了解釋「為什麼一個具有此類背景的人會做出如此反常的行為」。他表示,證據顯示林義飛其實聰明且有能力。
在判決時,地區法官Arvindren R同意不應對林義飛持有偏見,但指出他猥褻了多名受害者,且在保釋期間反覆犯罪,並補充說他拍攝的裙底視頻數量「非常之多」。
根據法律,意圖侮辱女性端莊而侵犯其隱私者,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而使用刑事武力猥褻他人者,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鞭刑、罰款或上述處罰的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