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查案警員因偽造口供書 被判坐牢4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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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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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S Vikneshvaran Subramaniam被判坐牢42周。（圖：CNA/Raydza Rahman）

一名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前查案警員，因偽造被告人、受害人和證人的口供書，被判坐牢42周。至於受影響案件也已經重新調查，不過沒有影響到這些案件的最終結果。

36歲的被告S Vikneshvaran Subramaniam星期二（12日）出庭，承認四項偽造文件的控狀，其餘五項控狀則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他的犯案行為是在2021年6月到2023年2月發生，期間一共接手了七個案件。

根據案情，被告是在2019年8月被調派到裕廊警署擔任調查官，職責包括向被告人和證人錄取口供，以及處理在調查中扣押的財物。

這包括在結案後依照庭令把扣押物品歸還給持有人，領取人須在一份表格上簽名，確認已領取物品。

2023年1月，被告上司在檢查被告的辦公桌時，發現一個裝有案件證物的袋子。一名首席調查官隨後接獲指示，全面複查被告擔任調查官以來經手的所有案件，被告手上尚未完結的案件則交由其他調查官接手。

受影響案件已經重新調查 

被告隨後被發現曾在仍保管著兩件證物的情況下，偽造兩份領取確認表格，以及在五起正在調查的案件中，偽造四份被告人口供和三份受害人或證人口供。

這些受影響案件已被重新調查，相關證人也重新錄了口供，被告的罪行並未影響案件的最終結果。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警方在一名男子的身上找到了另一名男子的身份證。當案件在2022年3月結案後，法庭下令把身份證歸還給持有人。

不過當被告聯繫持有人時，後者說已補辦身份證，不打算取回。為了省去再向法庭申請新庭令的麻煩，被告偽造持有人的簽名，並填寫領取確認表格。上司在檢查被告辦公桌時，就發現了這張身份證。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告僅通過電話聯繫受害者，並偽造文件，稱口供書是在警署向當事人錄取的。

新加坡警察部隊回復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詢問時表示，被告因工作表示不佳，從2022年10月起已被置於加強監管之下，而他也在2025年5月被停職。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在父親突然離世後，處於悲傷與內疚之中，而工作壓力和案件積壓也加劇了對被告的影響，並非出於任何金錢利益。

被告代表律師也引述了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指被告在案發時患有重鬱症和延長性哀傷障礙，自控能力因而受影響，與他的犯案行為存在一定關聯。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4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