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億洗錢案後續   公司董事認串謀偽造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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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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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俊傑認罪，案展7月16日下判。（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企業服務商承認與30億元洗錢案被告串謀，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謊報公司收入，並為更新就業准證，向當地人力部作出虛假陳述。

《聯合早報》報道，原籍中國的被告王俊傑（43歲，譯音），二十多歲時入籍新加坡後，從上海搬到新加坡。

他面對15項包括：偽造文件意圖欺騙、偽造帳目和牴觸公司法令等控狀。

他原本否認有罪，但在案件開審時表示有意認罪，並在前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案展7月16日下判。

案情顯示，被告沒有會計專業資格，當時受僱於自己持有的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簡稱LW）。LW為客戶提供企業秘書、會計與稅務和諮詢服務，也協助記帳，以及申請和更新就業准證和家屬准證。

LW的客戶包括：涉及30億元洗錢案的蘇寶林（44歲，柬埔寨籍）和蘇海金（43歲，賽普勒斯籍）名下公司。

蘇寶林是新寶投資控股的董事，他2018年8月2日左右聘請LW提供秘書服務。被告自那日起至2023年12月期間擔任新寶董事，並曾兩度擔任公司秘書。

2018年起，LW為相關服務每年收取7500元費用，但蘇寶林僅在2019年支付約6000至7000元。

蘇海金則在2018年10月19日左右找上LW，為他擔任董事的Yihao Cyber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秘書和記帳服務。

Yihao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申報的業務為開發軟體和應用程式，但調查揭露，公司在獅城並無商業運作，也未提供任何產品或服務。

被告2018年至2023年擔任Yihao秘書，也曾出任董事。

LW自2020年起為此每月收取1000元費用，蘇海金都有支付。但在2018年至2019年間，他每月僅支付數百新元；被告其間也協助蘇海金更新就業准證和家屬准證。

被告根據蘇海金的要求，為Yihao準備2019至2022財年的財務報表，內容依據蘇海金提供的信息及雙方的討論起草，每份財報都會交由蘇海金確認並簽名。

## 與洗錢被告共謀 憑空捏造財報虛報稅務



調查顯示，2020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與蘇海金共謀，就Yihao的財務狀況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作出虛假陳述。

被告代為提交報稅表，在公司每年的盈利、毛利和應收帳款欄目填報虛假數值，並只在蘇海金批准當年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後才提交。

被告每次都虛假聲明報稅表完整，且真實反映公司在相關財務期間的收入。

2022年10月，兩人串謀在向新加坡稅務局提交的2021財年報稅表中，申報公司盈利和毛利虧損為80萬4969元、應收帳款為零、捐款前總收入為19萬2924元、捐款後為虧損10萬2700元，因此這一財年的預估應納稅額為零。

被告明知Yihao在新加坡並無收入來源，雖然註冊為軟體開發公司，卻沒有開發任何軟體或聘用相關員工，他承認「隨意」計算這些數字，只求客戶同意最終數字，並未對公司進行進一步盡職調查。

蘇海金曾向被告透露，希望借經營一家看似有盈利的公司，提高自己在新加坡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機會。被告擔任董事期間，蘇海金也稱被告只是掛名董事，不會參與公司營運。

案發期間，被告除了偽造公司帳目，也根據蘇海金指示，偽造Yihao與第三方之間的商業協議，並為更新就業准證向人力部作出虛假陳述等。

被告在2025年1月22日被捕。

這起30億元洗錢案於2023年8月曝光，被捕的9男1女先後被定罪，法院共充公約9億4400萬元非法資產。

涉案的蘇海金和蘇寶林在2024年各被判坐牢14個月，刑滿後被驅逐至柬埔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