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保釋期間犯強姦罪 吳培銘：當時無充分理由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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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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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稱宗教導師的男子因涉嫌非禮被捕，保釋期間犯下強姦罪名，引起關注。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吳培銘表示，男子沒有類似犯罪前科，也沒有跡象顯示他對公眾構成威脅或有重犯風險，因此當時沒有充分理由拒絕讓他保釋。

多名議員昨天（8日）在國會上針對一名自稱宗教導師的回教男子，在非禮案保釋期間再犯下強姦罪一事提出詢問，包括警方的風險評估、保釋條件和相關防範措施。

吳培銘答覆議員詢問時說，涉案男子在2021年因涉嫌非禮而被捕。男子當時否認指控，也沒有類似犯罪前科，因此案件仍需進一步調查，當時的情況不足以拒絕讓他保釋。

他指出，一般上，被捕者必須獲得警方保釋，除非被提控上庭後，法庭下令採取其他措施。即使嫌犯被控上庭，除非涉及不可保釋的罪行，否則一般也必須獲得保釋。

「法院會考慮是否有明確的公共利益理由拒絕讓被告保釋，例如被告是否犯下嚴重罪行，顯示他對公眾構成威脅；被告是否存在保釋期間再次犯罪的風險；或被告是否可能通過潛逃或干擾證人來妨礙司法公正。這名男子在2021年12月被捕時，並不存在這些因素。」

警方之後在2024年接獲報案，指男子涉嫌在保釋期間強姦他人，且有實質證據為證，情況因此出現根本變化。

當局探討擴大犯罪記錄審查範圍 

本地今年上半年的非禮案件增加了3.1%，到762起。

吳培銘指出，在調查尚未完成之前，就自動將這些被告關押，並不恰當。這種做法也不符合新加坡刑事司法制度所依據的原則。

他也在回復詢問時提到，警方一般不會向其他機構透露正在接受調查者的身份，除非其中涉及明確的公共利益。

吳培銘表示，涉案男子當時並非註冊宗教師，也沒有證據顯示他在回教堂擔任正式職務、擁有正式角色或與回教堂存在正式聯繫。因此，警方2021年沒有通報新加坡回教理事會。

吳培銘表示，目前申請從事需要長期接觸兒童和青少年的受監管工作者，會接受犯罪記錄審查，包括是否曾因性犯罪被定罪。這包括全職回教堂職員、獲承認的宗教師、教育部學校和幼兒培育署屬下持牌學前教育中心的員工，以及新加坡體育理事會全國教練註冊處的成員等。

不受監管的行業沒有規定僱主必須核查員工的犯罪記錄。

當局正探討擴大審查範圍，包括是否讓這些行業自願進行相關審查，並考慮採用議員建議的證書制度。

吳培銘說，當局會考慮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中小企業能否應付相關要求，但兒童安全必須優先考量，並會在日後公布更多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