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實軒、林鼎。(圖:CNA)
本地律師林鼎早前在服刑前被指潛逃馬來西亞。為他擔任擔保人的時政博主梁實軒,全數4萬5000元的保釋金,前天(17日)被法庭下令充公。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72歲的梁實軒在庭上反對保釋金被充公,並表示自己已盡力履行擔保人的責任,在林鼎原定報到服刑的前一天仍與對方保持聯繫。
梁實軒說,他們原本告訴林鼎會送他去報到,但林鼎之後發信息告訴他沒有這個必要,因為他打算在隔天早上入獄前針對就業課題發表聲明。
梁實軒也說,林鼎原定報到當天,林鼎的律師還聯繫他,表示林鼎已將兩個原本正在處理的案件轉交給他。
梁實軒因此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沒有理由相信林鼎會逃跑。
他也要求法庭考慮他的個人情況,包括患有椎間盤突出和高血壓,而妻子曾接受兩次大型癌症手術,並面對其他健康問題。
梁實軒說,過去六年來,他一直盡力遵守擔保人的相關要求,每當林鼎出庭或到警察局時,都會與對方保持聯繫。林鼎原定入獄前一個月,他幾乎每天或至少每隔一天就會聯繫林鼎。
控方:未按要求每天聯繫林鼎
不過副檢察官要求法庭將保釋金全數充公。控方指出,梁實軒沒有按照要求每天與林鼎聯繫,在林鼎原定報到服刑當天也沒有主動聯繫他,而是在查案人員聯繫梁實軒後,才嘗試聯繫林鼎。
法官同意控方的說辭,認為梁實軒沒有履行擔保人的責任,因此下令將4萬5000元保釋金全數充公。
這筆款項包括一起案件的3萬元現金擔保,以及另一個案件的1萬5000元非現金擔保。
法官告訴梁實軒,他在為林鼎提供擔保時,就承擔了相應的責任,並同意遵守相關條件。
其中兩項基本責任,是確保林鼎遵守所有保釋條件,以及未經法庭許可不得離開新加坡。法官指出,如果擔保人沒有履行這些責任,保釋金可被充公。
林鼎已開始服刑
因為在無有效律師執照的情況下執業而被判坐牢三個月又一周的林鼎,原定今年8月3日到國家法院報到開始服刑,但他在這之前卻離開新加坡,當局隨後向他發出逮捕令。
林鼎過後在8月6日在新山被馬來西亞警方逮捕,並於8月11日移交給新加坡警方。他目前已開始服刑,至今尚未因涉嫌潛逃一事面對任何控狀。
另外,兩名男子上個月被控涉嫌串謀安排林鼎非法離開新加坡。兩人目前仍被還押,本月較遲時候將再次出庭。
林鼎是人民之聲創辦人,也是反對黨聯盟人民聯盟秘書長。他在2025年全國大選參加波東巴西單選區的三角戰,最終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