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3000降到600人民幣  ，中國妻子不滿生活費縮水，向新加坡丈夫索要每月1000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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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4
Source: 獅城新聞

每月生活費從3000人民幣降到600人民幣，一名56歲的中國籍女子因此向新加坡法院申請臨時贍養費，列出的生活開支包括房租、飲食、幫傭、美容、旅遊和珠寶首飾等，要求72歲的新加坡籍丈夫每月支付1萬新元。

不過，法院經過逐項評估後，駁回了她的申請。

## 生活費降了，丈夫被妻子起訴



根據新加坡家庭法院9月29日公布的判詞，這對夫妻於2012年在中國結婚，年齡相差16歲，兩人沒有孩子。

婚後，妻子曾持探訪准證在新加坡生活，並與丈夫一起住在其父母名下的房屋。

後來，由於丈夫無法繼續擔任她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的擔保人，妻子返回上海。兩人從2013年底開始長期分居兩地。

妻子稱，丈夫從2013年底開始每月給她3000人民幣作為生活費。

到了2023年9月，丈夫不再前往中國與她見面，但仍繼續提供每月3000人民幣。

2024年10月起，這筆錢進一步降至每月600人民幣。

妻子認為，生活費大幅縮水，已經無法維持原來的生活水平，於是向新加坡法院申請臨時贍養費。

她要求丈夫每月支付**1萬新元**，並要求從2024年10月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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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贍養費連旅遊珠寶都算進去



妻子向法院提交的月度開支預算約為**12880新元**。

其中包括房租、水電、食品、外出用餐、交通、醫療、個人護理、聘請幫傭、娛樂，以及旅遊和珠寶首飾等消費。

她也表示，夫妻過去曾維持較高的生活水平，因此這些開支應該被納入贍養費的考慮範圍。

丈夫則不同意。他認為妻子的開支預算過高，並認為每月支付**1497新元**已經足夠。

目前，丈夫主要依靠公積金（CPF）提取款生活，每月收入約1629.99新元。對於妻子每月領取的600人民幣，丈夫確認目前確實是這筆金額。

在庭審中，妻子律師還追問丈夫，3000人民幣是否足夠妻子生活。丈夫承認，按照妻子過去的消費方式來看，3000人民幣「應該不夠」。

但法院最終並沒有單純根據這句話決定贍養費，而是進一步審查妻子的實際收入和合理生活開支。

## 法院先算：她每月合理開支是多少？



法院沒有完全接受妻子提出的1萬2880新元預算，也沒有採納丈夫提出的1497新元。

法官逐項審查後，認定妻子每月合理生活開支約為**2559新元**。

其中包括：

房租：約888新元

水電：約28新元

幫傭：約172新元

食品和雜貨：約300新元

外出用餐：約250新元

交通：約75新元

醫療和牙科：約65新元

其他個人護理、保險、娛樂等開支

法院沒有把旅遊和珠寶首飾計入這次臨時贍養費的合理開支。

不過，法院也沒有要求妻子只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例如在娛樂方面，法官仍計入了每月250新元。

## 法院最終駁回申請



接下來，法院審查的是妻子自己的經濟來源。

判詞顯示，妻子每月有約**7600人民幣的房屋租金收入**，另有約**2947.90人民幣的退休金**。

兩項收入合計約1萬547.90人民幣，按案件中的匯率計算約為**2008新元**。再加上丈夫每月提供的600人民幣，摺合約**570新元**。也就是說，她每月實際可以獲得的收入和生活費合計約為**2578新元，與法院認定的合理月度開支相差約19新元。**



這也成為法院駁回臨時贍養費申請的關鍵。



法院認為，臨時贍養費主要是為了滿足當事人的即時經濟需要。

在這起案件中，雖然丈夫把原本提供給妻子的3000人民幣降到了600人民幣，但法院在綜合考慮妻子自己的租金和退休金收入後認為，她目前每月已有的收入，加上丈夫提供的生活費，已經略高於法院認定的合理生活開支。

因此，沒有必要再向丈夫判給她每月1萬新元的臨時贍養費。

妻子目前已經針對這項裁決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