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不滿每月生活費從3000元銳減至600元,定居上海的56歲中國籍妻子入稟法院,要求72歲獅城夫每月支付1萬元的臨時贍養費,以涵蓋她聘請幫傭、美容、旅遊及購買珠寶等的開銷。
《新明日報》報道,根據判詞,這對老夫少妻年齡相差16歲,兩人於2012年在中國結婚,妻子目前定居上海,丈夫則住在獅城,兩人膝下無子。
妻子如今向法院提出申請,要丈夫每月支付1萬元的臨時贍養費,並要求追溯至2024年10月算起。她稱,過去是持探訪准證住在丈夫父母名下的大屋,由丈夫承擔共同生活的全部開銷,後來因丈夫無法當她的擔保人,她才返回上海居住。
妻子也稱,2013年底回上海後,丈夫每月會轉3000元的生活費給她,兩人見面或旅遊時,丈夫還會另外提供7000元的購物和旅遊費用,因此她認為自己的生活標準相當於每月逾1萬元。
妻子所列出的1萬元生活開銷,包括吃、穿、聘請幫傭、美容、旅遊、買珠寶、樂器維修等等。
不過,從2023年9月起,丈夫不再到中國與她見面,僅每月轉帳3000元,到了2024年10月起,更銳減至600元。
丈夫承認在疫情期間每月給妻子3000元,但否認曾額外給她現金,或提供每月約1萬元的生活費。他目前每月的公積金收入為約1629元,已抽出約3000元人民幣給妻子。
庭審期間,丈夫在妻子的律師多次質問下,坦言按她的花費習慣,每月3000人民幣的生活費確實不足。妻子據此主張丈夫已承認未盡贍養義務。
法官駁回申請
法官指出,庭上的口頭承認並非絕對判決依據,臨時贍養費的目的僅在於滿足當事人眼下的基本生活需求。法官在把妻子的非必要開支剔除後,裁定其合理的每月開支為2559新元。
法官也認為,妻子本身的房租與退休金收入,加上丈夫給的570元,已足以支付其合理開支,因此認定妻子未能證明丈夫疏於照顧或拒絕贍養,最後駁回她的申請。
指夫串通家人 偽造借款裝窮
妻子指控丈夫與兄弟姐妹偽造虛假借款協議,以此向法庭捏造貧困的假象。
除了追討贍養費,丈夫名下一套價值約65萬7000元的公寓也成為爭執焦點。丈夫稱,這套公寓的購房資金全由兄弟姐妹提供,他也與他們簽署超過70萬元的借款協議,若違約需支付12%年利息。丈夫也立下遺囑,過世後將房產過戶給侄子侄女。
妻子認為這些協議條款極不合理。
法官對此表示,指控他人欺詐造假屬於極嚴重的罪名,需要極其確鑿的證據方能認定。考慮到這是家族內部為確保丈夫有房可住,同時防止其擅自變賣房產的合理安排,法庭無法單憑妻子的懷疑就認定協議造假。
稱夫藏200萬資產 70歲仍靠父母養
妻子質疑丈夫隱藏資產,並在微信對話中怒斥對方「被父母養了70年,至今沒賺過一分錢」。
妻子指丈夫曾在微信聊天中承認有一筆200萬元資金由兄弟姐妹以信託形式監管,但丈夫解釋,當時誤以為能分得遺產。
妻子也指丈夫自稱月開支僅848元,帳單卻顯示他多次單月消費或提款逾2000元。
丈夫則稱部分消費使用了鄰里購物券,且家人不時會轉帳接濟,兄弟姐妹還為其公積金戶頭存入35萬1000元。
妻子也在信息中說,遺產是丈夫未來的唯一收入來源,要他向家族要回屬於自己的錢。
法官指出,答辯人在經濟上依賴家人,但家人自願贈予的錢財不能計入其個人固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