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第二批醫護協作處方課程學生畢業

2018/12/15   •   4217閱
新加坡衛生部開辦「醫護協作處方課程」,為資深藥劑師和臨床專科護理師提供自主開藥資格。本課程幫助護理師、藥劑師更有效地為患者提供藥物治療,減少等待時間,並提升醫療效率。目前課程結業生需先經過衛生部批准,才能正式提供協作處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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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醫護協作處方課程」的第二批結業生有36人,加上7月的第一批學員,共計74人。這些完成課程的資深藥劑師和臨床專科護理師有資格為病患開藥,但他們能開的藥物種類有限。

譚鴻韻(38歲)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已有18年,專攻老年病學。身為臨床專科護理師,她能診斷與處理常見病痛,但以前開出的藥方都得經過醫生批准。

在完成衛生部專為資深藥劑師與臨床專科護理師而設的處方課程後,她現在可在限定範圍內自行為病患開藥。

她昨日在課程結業典禮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這是個嚴謹的課程,學員有機會重新學習,了解新的藥物知識,磨練臨床技術。開處方是一種特權,有了這個權力,我們也應負起相應的責任。」

新加坡國立大學開辦為期三個月的「醫護協作處方課程」(Collaborative Prescribing Programme),課程昨日迎來第二批結業生,共36人,加上7月的第一批學員,共計74人。

只有完成課程的資深藥劑師和臨床專科護理師才有資格為病患開藥,但他們能開的藥物種類有限。

根據衛生部規定,他們必須和醫生一同界定開處方對象與病情種類、藥物種類,以及可使用的化驗種類,擬定一份協作處方協議,再由有關部門批准才能開藥。

在陳篤生醫院任職的譚鴻韻說,她將來可開的藥物包括抗高血脂藥物,以及糖尿病、失智症與骨質疏鬆症相關藥物。

她舉例說,曾有一名病患因高血壓頭痛求醫,按原來的程序,她必須先請示醫生才能給病患開藥,如今少了這個步驟,病患就不用等太久。

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在處方課程結業典禮上致辭時說,不少藥劑師與臨床專科護理師都在經營診所,用滴定法調整劑量,包括抗凝用的華法林與心臟衰竭用的乙型受體阻斷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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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向衛生部申請執照,才能提供協作處方服務。

「協作處方免去醫生在處方上連署的必要,進一步加重這些診所扮演的角色。這不僅縮短病患等候時間,也讓醫生有時間專注於複雜案件,取得更高的醫療生產力。」

另一名結業生、國大醫院臨床專科護理師盧財利(35歲)經營三個診所,分別針對抑鬱病患、精神錯亂病患,以及從綜合診療所與普通科醫生轉介來的精神病患。

待協作處方協議制定後,他可開常用藥物,如抗抑鬱藥、抗精神病藥,以及輕微鎮靜劑。

他說:「護理師的角色不是取代醫師,而是彌補護理的缺口。」

協作處方從業員所屬的醫療機構必須向衛生部申請執照,才能提供協作處方服務。據了解,有關醫療機構目前仍在準備申請執照,這意味著結業生暫時還不能提供處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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