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上第一起！新加坡法庭准許同性戀爸爸領養代孕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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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2-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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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庭三司昨天裁決一個男子可以合法領養自己的兒子，引發不小關注，連國際大媒體都報道了。（網際網路）

 **作者**

 **臥龍先生**  

**臥**龍先生好一陣不問世事，好不容易歲末年終得空偷窺一下人間，竟然就給俺看到一條有趣的新聞。

新加坡高庭三司昨天裁決一個男子可以合法領養自己的兒子，居然就被當成指標意義的判決，引發不小關注，連國際大媒體都報道了。

原來是有個男同性戀幾年前在美國靠代理受孕方式，生下自己的一個兒子，他和男伴為了將兒子帶來新加坡一起住，給孩子一個名分，只好打起這場領養的官司。因為在新加坡，靠代孕這種方式生下的孩子是不受法律承認的。呵呵。

 

這個做醫生的爸爸在初庭審訊中被駁回，不准辦理領養手續。好在他不氣餒，上訴的結果，還真出乎他和很多人的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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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

全世界都知道新加坡社會在「性」這件事上偏向保守。所以同性戀很難出櫃，連英國人時代定下來、帶著整人意味的一條有關「禁止肛交」的法律，也始終掛在那裡，成為男同志心頭切不掉的贅肉。他們多年努力要求廢除的聲音，都被宗教界和整個社會巨大的輿論湮沒下去。

 

男同志們現在知道了，連你自己射出來的精子孵出來的寶寶，法律還不承認是你孩子，硬是不給他／她名分！

臥龍先生是先生，不是臥龍同志，不過自認很開明，對同性戀這回事，沒有強烈看法。但總覺得沒有人把事情說清楚。

說清楚什麼呢？

如果這件事是先天基因的因素大，與生俱來無法改變，那自然應該加以尊重，給予和所有人一般的權利和法律保障，包括婚姻權、繼承權，但如果後天刺激誘導的因素多一點，站在尊重大自然的立場，同志們也不能完全怪罪社會的節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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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是與生俱來還是後天誘因？（網際網路）

問題就是，鑑定這方面的科學依據，恐怕暫時得不到公認，於是只好繼續成為「文化傳統」和「人權」的拉鋸戰，各自振振有詞。

 

新加坡高庭三司判決後，還得小心翼翼地說明理由。根據報道，三司表示：

**「這次的裁決具有顯著難度，法庭必須權衡孩童福利與維護公共政策之間的利弊，但其他理由都不足以促使我們放棄提升孩童福利的法定原則，孩童的福利才是首要考量。」**

這當然是一大進步，站在孩子的立場避免他在沒有身份的情況下成長，這是人道的判決。

 

過去一兩年，同性戀課題一再被社會提起，連許通美教授這樣的公共知識分子都做出「同情」的表態，顯示這個在國際上越來越廣泛關注的課題不能再視若無睹。

然而「同」與「不同」兩方面真的沒有互相對話、尋求理解的空間？事實是在新加坡，至今沒有對話的機會。於是前陣子聯署大戰的壓倒性反制動作，就成為一種強勢「that's it!」的關門表態。「同」方指望政府退讓，在那次的聯署後，官方礙於民間態度的強勢，只會更加渺茫。

 

所以三司不願意裁定被過度解讀，指出**「裁決也不應被視為對申請者與其伴侶行為的肯定」**。

 

退一萬步說，就算法庭願意為社會風氣的變遷做出「測試風向」的裁決，距離社會集體心理的演變仍有十萬八千里，而執政黨在這方面更不可能拂逆強大的民意。這中間或許值得思考的，是社會觀感何以如此堅不可摧？答案很可能是理據申論的長期缺位。

 

有點離題，不過這場官司本身的議題並不複雜。臥龍先生直覺認為，法律在認定是不是親生兒的條件，除了全世界公認的DNA，不應該還有別的社會或者文化考慮。也就是說，只要證明孩子是男人／女人的精子／卵子變出來的，就應該承認有跟父或母住在一起、健康成長的權利和法律保障。當然，法律是怎麼會訂成那樣的，臥龍先生實在不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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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

其實想想，從人口政策角度，現在人越生越少，難得有本國同志願意花錢給自己弄個孩子出來－－是他親生的－－我們真要反對嗎？

這孩子將來在這裡長大成人，也成為國民一員，我們接受他會比接受外來移民更難嗎？再說，同志們希望養育自己的孩子，避免將來成為孤獨老人，給自己的生命更完整，很可能就是幫國家解決一個問題呀.

我們大可不必管孩子用什麼方式弄出來的，只要DNA證明是他／她的，不就好了嗎？這樣生育（代孕）出來的孩子，比起女生弄不清楚孩子爸爸、男生不知道自己做了爸爸，那一類的情節會更難接受嗎？不會吧！

 

臥龍先生真心覺得，同志用自己的方式生下孩子，其實跟不孕者找到方式生下孩子是一樣的，比起現代人不婚、不生，或者同志不能生，更值得被我們接受，因為，這時代的大問題之一，就是缺人。

臥龍先生一年前寫過[政府在人口問題上已經沒轍了](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g5NDMyOA==&mid=2247483844&idx=2&sn=7ad327bd45d67ac1be5dbfe115274330&chksm=e9fa0353de8d8a45ee1ecc7b0d14bcc04f52cfdf6a7185459572c925f8078fa510de065f9091&scene=21#wechat_redirect)，法律沒理由繼續漠視國家人口問題，對於孩子的出生證明，只要考慮DNA，就算是石頭裡蹦出來，也不應該不承認。

法律不接受，同志還是同志，不孕還是不孕，法律的禁止不會改變現狀，法律的鬆綁也不至於導致泛濫－－從人工受孕在我國合法並沒有改變不孕人口比例可想而知。但法律不知變通卻可能在未來造成個人與社會的問題。

 

古人說：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載物之厚。意思是教我們要愛惜尊重生命，包容接納萬物。只要是親生，就給他身份－－不必領養哦，多麼直截了當不囉嗦，別再問是怎麼鑽出來了啦，那不關我們的事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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