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有五天！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帳將受到監控，支付寶、微信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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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2-26
Source: 獅城新聞

再有五天！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帳將受到監控，支付寶、微信也不行...

核心點——

再有5天，就是明年1月1日起，央行關於非銀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的新規施行，支付寶、微信支付這些帳戶5萬元以上的大額交易要上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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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在新加坡，很多小夥伴已經習慣了移動支付的方式，特別是和國內的小夥伴們，往家裡寄個錢啥滴...

這轉帳實在是太方便！秒到...

這樣的好日子以後也要注意了，特別是打學費的時候...

通知施行後意味著，個人帳戶的大額交易及流水異常將接受央行監控管理；

這之中，不僅僅包括銀行帳戶收支情況、網絡銀行收支記錄，還將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支付機構的記錄。

今後，個人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達到5萬塊錢以上、轉帳金額達到20萬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澄清一點！

所謂的上報，大額交易報告的上報主要面向金融機構！

企業和個人不涉及額外履行報告責任！

該新規主要是預防洗錢和非法融資等行為，企業和個人正常交易和業務辦理不受影響、境內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不變、個人外匯業務政策調整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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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值得注意的是——

明年1月起，《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也將正式實施，要求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支付、網絡借貸、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建立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系統。

其實本次的關鍵點也不是很多，記住下面這幾條，就轉帳零障礙了！

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下交易情況必須上報：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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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第三方支付機構交易合規化是今年監管的重點。

今年7月，深圳智付電子支付被罰沒4200多萬元，案由除了為境外多家非法黃金、炒匯類網際網路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務，通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未能發現數家商戶私自將支付接口轉交給現貨交易等非法網際網路平台使用，客觀上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等方面之外，還有在跨境支付中，違反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的逃匯行為，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上述新規主要面向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不涉及額外履行報告責任，在實際合法合規交易中幾乎無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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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明年起，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也將被納入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統一監管框架之下。

今年10月10日，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要求，網際網路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基本義務：

一是建立健全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機制。

二是有效進行客戶身份識別。

三是提交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

四是開展涉恐名單監控。

五是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按上述辦法的界定，網際網路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支付、網絡借貸、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

在業內人士看來，「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券商、信託、期貨、基金等都有相關反洗錢管理辦法，現在互金行業也終於出台，填補了空白，也說明互金行業已被納入類金融機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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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對發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如何處理呢？

對照上文提到的四條！

對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帳戶或者境內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機構報告；客戶不通過帳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對可疑交易如何界定？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4、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周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長期閒置的帳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

9、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11、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戶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12、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13、有意化整為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

14、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15、金融機構經判斷認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注意：實際中金融機構按自己規定的情形或標準來判斷。

如何儘可能降低收黑錢的風險？

1、多張卡輪著用，不要長時間只使用同一張卡；

2、單張銀行卡餘額不要太多；

3、要求付款方為實名付款（平台實名和銀行卡付款名字一致），可以最大範圍防止收到第一手的黑錢；

4、當收到非實名付款，要求原路退回，退回時備註：打錯了（有用戶反饋，直接收到黑錢時，他這麼處理的，結果當天就解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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