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的PR和DPR有什麼不同？如何避免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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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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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道PR和DPR有什麼不同嗎？實質一樣，但是背後其實還是有一點點不同。

新加坡的PR（永久居民）和DPR（擔保人永久居民）在申請方式上有所不同。

PR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申請。例如：通過SP，EP工作簽證，或者通過GIP投資方式等，實現新加坡綠卡的申請和獲批。

另一方面，DPR是需要有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擔保才能拿得的，例如持有家屬准證的人。因此，PR和DPR的主要區別在於，PR是自我申請，而DPR則需要本地身份（公民、永久居民）的擔保。無論是哪種方式，獲批後享有的權益都是相同的。

我們都知道，無論是PR還是DPR，都不是輕易就能申請到的。一旦失去永久居民身份，絕對是一種遺憾。

今天要重點討論的是，如果DPR申請人的擔保人（公民、永久居民）離婚或者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DPR持有人應該如何應對？

首先，如果你的擔保人是永久居民，一旦他們的綠卡被取消，你的DPR身份也會隨之被取消。

但是，如果你與擔保人離婚，你的DPR身份則不會被取消。

但是！ ICA官員會根據進出境許可條例（REP）來評估離婚後的DPR持有者在新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中是否適應，從而決定是否續簽。

無論是PR還是離婚後的DPR的續簽，官員都會考慮你在新加坡的產業、子女、學歷、貢獻和薪水等多方面的因素。

儘管如此，有些人婚姻不完美或者有問題的情侶，在為了避免自己的PR會因為某些事情被另一半取消，都會儘早申請成本地公民。

一旦成了本地公民，儘管另一半的DPR要取消、離婚、等等都不會影響到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