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景花園Chuan Park部分屋主提反對意見，集售委員會參加調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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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0-17
Source: 獅城新聞

春景花園集體出售計劃遇到阻礙，部分屋主向分層地契局提出反對，集體出售委員會已委任法律顧問並準備參加調解程序。

春景花園(Chuan Park)屋主上個星期收到負責集售事宜的律師事務所發出的通知，指共擁有10個單位的屋主向分層地契局(Strata Titles Board)提出反對。分層地契局將進行調解，目前還未確定第一次調解會的日期。

分層地契局必須在第一次調解會之後的60天內讓雙方達成共識，若調解失敗，同意集售的屋主必須申請由高等法庭發出銷售令。集售委員會已委任律師進行調解，並在必要時代表多數屋主向高庭申請銷售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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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羅弄泉的春景花園於今年7月以私下協議的方式出售給由鑫豐地產(Kingsford Development)和中冶置地(MCC Land)組成的財團，交易價為8億9000萬元。這項交易由房地產諮詢公司ERA促成。

春景花園屬於99年地契項目，有444個住宅單位和兩個商用單位。根據2019年市區重建局的發展總藍圖，項目占地40萬零588平方英尺，總容積率為2.1，總樓面面積可達84萬1236平方英尺。

交易完成後，每戶家庭可獲得大約116萬元至253萬元。共持有10個單位的數名屋主認為，集售價格和各單位的收益計算方式不合理，於是在大約兩個星期前向分層地契局提出抗議。

根據他們提呈給當局的文件，春景花園在2017年進行上一輪集售計劃時，最高總樓面面積為8萬9824平方米(96萬6857平方英尺)，相當於容積率2.4。可是這一輪集售價格卻是按照2.1的容積率計算，總樓面面積比2017年少了13%。

其中一名屋主陳媤媛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買主在選購權書開出九項可無賠償退出協議的條件。其中一項是總樓面面積必須有至少8萬9824平方米，也就是市建局在2017年回復關於發展基線詢問時的面積。容積率相當於2.4，那為何要按照2.1的容積率計算要價?"

她指出，容積率提高，意味著發展商可建造更多單位，還能省下一筆大約9300萬元的土地增值費。

在收益計算方式方面，單位的分層面積(strata area)和分層地契份額(sharevalue)在計算時的比重各占5%，但市場估價則占90%。提出反對的屋主認為，這種計算方式對春景花園對多數屋主不利。他們也認為，集售委員會和ERA在交易前與屋主欠缺明確溝通。

由於保留價數次變動，屋主不清楚在不同時段簽名同意集售的屋主人數和價格。一些屋主誤以為已有超過八成屋主接受8億6000萬元的價格，於是也同意以這個價格出售。春景花園展開這一輪集售初期的指示價為9億3800萬元，之後一度調低至8億6000萬元，但後來提高到8億9000萬元，這比原來的指示價低了5.11%。

另一名屋主陳家京認為，集售過程應該更公開透明。

他受訪時說:「委員會和 ERA取得八成屋主的同意後，並沒有即刻告訴我們確切的百分比以及買主是誰。我認為，他們有責任及時公開這些信息。我們並不反對集售，但我們希望大家能秉持誠信，保持過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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