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另四人共謀操縱55家公司股價 前股票經紀監12周罰款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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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5-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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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本地歷來規模最大股票操縱案，前股票經紀被判坐牢12周，罰款26萬元。罰款數額與他獲得的不正當利益相同。

zaobao.sg之前報道，五名股票經紀共謀在2015至2016年之間炒高55家公司的股價，再以高價脫售，短短13個月內獲利124萬7242元。

其中一人是輝立證券（Philip Securities）前股票經紀林明智（47歲），他早前認下22項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控方以10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後，他昨天（5月18日）面對判刑。

林明智也是迄今唯一認罪的被告。

法官下判時表示，股票操縱的罪行影響股市的基本操作，也害了不少公眾。涉案五人的行為致使這些公司的股價平均上升47%，嚴重扭曲了股價的走勢。

這群人一共進行了85次假交易，被告為了避嫌只參與其中22次，但法官指出，被告也參與所有交易背後的群組討論。群組在平分交易利潤時，被告也獲得約26萬元。

被告也利用股票經紀的專業知識，通過欺詐手法獲得不正當利益，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理由。法官認為，被告必須入獄才能起到阻遏作用，但考慮到他真心懊悔，全程協助警方調查，因此減低他的判刑。控方早前曾表示，被告也願意在同夥涉及的案件中充當控方證人。

其他涉案人為被告的輝立證券同事李艾倫（46歲）、周威詹（42歲）和李偉凱（43歲），以及被告的弟弟林明義（42歲）。案發時，李艾倫和周威詹已分別轉到華僑證券和星展唯高達工作，林明義則在馬來亞銀行金英證券任職。

案情顯示，五名股票經紀出手之前會先上網開會討論，鎖定某個低價股後把股價炒高，吸引投資者進場購買。股價在一到三天後被推高到他們的理想價位後，他們便高價拋售。

被告昨天開始服刑。其他四人的案件還在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