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組屋樓下騎電動踏板車 女送餐員撞倒男童反稱他亂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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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0-1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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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送餐員在組屋樓下快速騎電動踏板車，撞倒7歲男童，被對方父親質問時，反嗆他為何讓兒子亂跑。

這起事件發生於前年5月26日下午1時35分，地點在碧山12街第112座組屋。

被告是21歲的拉希妮，她面對一項疏忽導致他人受傷和一項公共滋擾控狀，昨日認罪。受害人是一名7歲男童。

案情顯示，男童與父親案發時在組屋樓下的有蓋走道，男童在前方跑著。

被告當時正騎著電動踏板車送餐，在組屋樓下快速騎行，沒有保持警惕查看四周。當她看到男童在面前跑來跑去時，已經來不及剎車，因此撞上男童。

男童跌倒後開始哭泣，右膝蓋和右腳疼痛。父親把他扶起來，質問被告為何在組屋樓下如此快速騎行。被告則反問對方，為何讓兒子在樓下亂跑，雙方之後離開組屋，男童父親報警。

父親帶男童求醫，醫藥報告顯示，男童右膝和右腳背有輕微淤傷，右腳背有輕微腫脹。

被告也被指在酒吧醉酒罵人。去年2月23日凌晨3時55分，警員因有人打架而前往位於烏節路凱煌酒店的夜店進行調查。

被告先前已在夜店內喝酒，凌晨4時34分，被告開始與朋友的前女友大聲爭吵，在場的幾名警員嘗試把兩人分開，被告繼續向對方及友人大罵粗話，引起其他圍觀者的不滿，因此牴觸公共滋擾罪。

控方指出，被告年紀輕，罪行沒有特別嚴重，不反對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法官下令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案展11月22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