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親善意的決定 卻導致子女對簿公堂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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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7-01
Source: 獅城新聞

母親生前出於善意決定讓子孫可免費入住自己留下來的洋房，卻導致子女為入住洋房對簿公堂多年。

司法委員認為哥哥只是關注妹妹帶來的兩隻狗，並沒有阻止妹妹搬進洋房，因此妹妹索討租金賠償的訴求無法成立。

他也勸兄妹倆化解恩怨，儘早尋回當年同住一屋檐下的歡樂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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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的吳家母親留下位於61號高文路的洋房，給10個子女以及一名孫子。司法委員認為，母親生前心地善良，希望孩子們能和睦相處。（檔案照）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妹妹吳羅薩琳（66歲）起訴三哥吳連秋（79歲）和三嫂等人，指他們阻撓她搬入母親生前留給子女的洋房，因此要追討自己在外租房所花費的7萬1083元租金。

案件本月份在高庭舉行了六天聆訊，司法委員菲立·惹耶勒南本周一（6月28日）發表書面裁決。

這起糾紛源於吳家母親生前所立下的遺囑。母親在2002年3月22日去世，留下高文路61號的洋房給10個子女及一名孫子。

母親在遺囑中交代，11人可以隨時入住洋房，且不用支付任何租金。

2017年，妹妹帶著一隻黃金獵犬及一隻拉布拉多打算搬入洋房，但她聲稱兄嫂以「狗太危險」為理由而把她擋在門外。

妹妹隨後入稟高庭，尋求批准她帶著愛犬搬入洋房的庭令；朱漢德法官當時認為，兄嫂並沒有反對妹妹入住，高庭也不是一個發出「養狗執照」的地方。

2019年7月，妹妹終於順利帶著狗兒入住洋房，但她仍感到不滿，她認為兄嫂等人多方阻撓，導致她從2017年至2019年在外租房。

但司法委員認為，三哥從未反對妹妹入住洋房，事實上，妹妹在洋房裡一直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多年來能夠進出自如。

而三哥所關注的是狗兒帶來的衛生問題，例如糞便與口水弄髒地板時卻未及時清理，但妹妹一直沒對三哥的擔憂做出正面回應。

司法委員最終判妹妹敗訴，他希望兄妹倆來到晚年，能找回當年與母親同住一屋檐下時，所曾共享的歡樂時光。

（人名譯音） 記者：黃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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