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男子到獅城賭場豪賭 攜160萬元入境未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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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2-1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4日訊）59歲印尼籍男子聲稱要到新加坡賭場豪賭，四年來至少37次共攜帶160萬新元巨款入境新加坡，卻沒向當局申報，結果被罰款1萬600新元。

被告瓦德優面對37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四項提控，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前天認罪後，被判罰款。

被告聲稱之所以帶巨款入境我國，是為了要到賭場豪賭，法官最後批准被告還完罰款後，可取回餘下現金。（檔案照片）

案情顯示，被告來自印度尼西亞，他多次從印尼攜帶未經申報的巨款入境我國，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揭發。

根據調查，被告在2015年4月至今年6月，四年來共攜帶大量現金入境我國至少37次，地點包括樟宜機場第一、三和四搭客大廈，以及位於港灣附近的新加坡遊輪中心（Singapore Cruise Centre）。根據條例，攜帶超過兩萬新元的現金出入境都必須向當局申報。

然而，被告每次攜帶上萬元巨款入境我國，最少也超過兩萬元，最高甚至達11萬元。

他最後一次於今年6月28日下午3時許，從印尼抵達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時，試圖離開入境廳，結果被一名移民局人員攔截。

移民局人員當時詢問他是否有物品要申報，但他表示沒有，結果包包經掃描後，被發現有大量現金，最終搜出新幣和印尼盾等，總值約4萬7532新元現金。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昨天求情時稱已知錯，懇請法官輕判，並批准他可以取回之前遭扣押的現金。

當被詢問為何多次攜帶巨額現金來我國時，他表示自己想到本地賭場賭博，控方也證實他有出入賭場的記錄。

法官最後批准被告還完罰款後，可取回餘下的現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