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吉班讓三房式組屋單位的施先生,過去兩年來,經常被住在樓下單位發出的敲打聲和音樂,影響日常生活。
施先生指出,已安裝閉路電視錄下噪音,同時找了警方和市鎮會,但都無法獲得解決,最終只好入稟鄰里糾紛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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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表示,兩年前因看到女鄰居在走廊用鐵板敲打地上而報警,沒料到之後結怨。
雖然鄰居兩度收到仲裁庭的庭令,被要求停止發出噪音,但施先生表示,鄰居依舊視若無睹,因此施先生去年底正式申請驅逐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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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上星期向這對鄰居夫婦發出一個月的驅逐令。
鄰居相信他們已搬走,並透露過去幾天情況已有所改善。
居民表示:「這個情況持續了兩年,我家就位於滋事鄰居家的下方,每天白天和深夜,
通常半夜凌晨1點、2點會傳出噪音,我有心臟疾病,根本沒法睡好,即便警方介入還是一樣,我希望可以解決,希望他們不會再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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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表示,受影響居民如果向基層求助但無法解決,應先到社區調解中心求助。
中心過去三年每年接獲約300到400起個案,超過八成成功獲得解決。
而如果已嘗試所有途徑,最終還是無法調解,他們可入稟鄰里糾紛仲裁庭。
仲裁庭可向滋事者發出庭令,要求對方道歉、賠償或停止某些舉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