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前夫不付贍養費 女護士罵法官出氣 監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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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2-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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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訊）女護士不滿前夫不支付贍養費，辱罵女家事庭法官，被警告後仍一意孤行，甚至指對方保護前夫，和前夫「串通」，被判監3周。

被告是37歲的中國籍本地永久居民張虹虹，面對牴觸反騷擾法令兩項控狀。她的前夫是42歲的林德令，而受害人是一名家事法庭的女法官。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與前夫正辦理離婚手續，受害人是兩人附屬事項審訊（ancillary matter shearing）的法官，並在2017年8月25日對附屬事項做出裁決，包括婚姻資產分配、贍養費與關乎孩子的事宜。同年11月，被告做出四項申請，要求對裁決做出更改。

被告當時對前夫不支付贍養費感到氣惱，也氣憤認為家事法庭沒有盡力協助他。 2017年12月15日，被告通過電子方式發傳票申請與宣誓書給家事法庭，但卻在內容中多方控訴，並表示雖然裁決在她做出贍養費申請的一年後做出，但前夫仍未支付孩子的學費。

張虹虹對前夫不支付贍養費感到氣惱，也氣憤認為家事法庭沒有盡力協助她，竟辱罵家事女法官。 （檔案示範照）

被告也寫道：「如果家事法庭和XXX女法官不在12月22日早上9時30分的審訊解決我的離婚案，我會砸爛家事法庭，也打XXX……」XXX指的是受害人。

受害人在看過傳票申請與宣誓書的內容後，深感驚恐，通知家事法庭的主任地方法官。對方之後要家事法庭的高級助理總監報警，警方介入調查，也在經過總檢查署的同意後，去年5月18日給予被告有條件的嚴厲警告。被告在接下來的12個月不能犯案。

家事法庭加強保安 

基於被告做出的恐嚇，在接下來的案件會議與審訊中，家事法庭也加強了保安措施。但去年6月5日與8日，被告又再發出冗長的電郵投訴家事法庭，也特別針對受害人。

被告之後也在去年11月28日的宣誓書中做出諸多控訴，指受害人在保護前夫，並和對方「串通」。另一名家事法庭高級助理總監之後再次報警。

控方表示，被告第一次被調查後毫無悔意，在少於一年內又重蹈覆轍，侮辱法官執行職務的公信力。被告原本想展期明年認罪，表示昨晚必須飛回中國，卻被法官否決。

最後法官判被告入獄3周。被告聞判後落淚。

被告也曾在傳票申請中寫道：「若家事法庭任何人敢動我，我會死在法庭內」，並說已通知中國大使館「協助領屍」。

她也表示「會新舊帳一起算」，也說「自己不是開玩笑的，很認真地通過傳票通知大家」。

被告在宣誓書內也繼續投訴前夫，特別指他是賭徒，也指家事法庭偏袒，並掩蓋前夫賭博的行為，並不斷在文中爆粗。

被告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說，自己有兩名分別6歲與7歲的孩子，現在在醫院擔任護士，月薪不過1700元（5100令吉）。

被告前夫也罵法官 

被告前夫同樣發騷擾性電郵辱罵女法官被控上庭。

除此，被告前夫林德令也同樣因牴觸一項反騷擾法令而被控，目前案件處在審前會議階段。

根據控狀，被告前夫在去年6月1日發電郵給受害人，使用「偏袒」、「草率」、「不適當」等字眼，甚至還形容受害人「猶如禽獸，不配做人」羞辱對方。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