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歲男子網戀「韓國女」外借銀行戶頭 判監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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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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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榮恩被控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的罪行，他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16個星期。（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54歲男子網戀「韓國女」後，多次代為收款遭警方警告，卻仍不忍對稱遇車禍的「女友」棄之不顧，又把母親的銀行帳號借給對方，結果陷牢獄之災。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4歲的陳榮恩（譯音），他被控4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簡稱CDSA）的罪行，昨早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16個星期。

調查揭露，被告於2021年通過臉書認識自稱在國外工作的韓國女郎「秀金」（Soo Kim），隨之墜入愛河，與對方網戀，但從未見過真人。

2022年4月4日到5月30日之間，被告的銀行戶頭陸續收到2萬4700元，他按照「韓國女友」或「對方父親」的指示，購買加密貨幣或iTunes卡後再轉給他們，自己也收下400元當酬勞。

同年6月15日，被告遭警方調查，也被警告不能再替「秀金」收款或轉帳，並告知對方就是個騙子。

警方要被告刪除並舉報「秀金」的臉書帳號、刪除對方父親的聯絡、以及所有社交媒體應用程式，並且答應24個月內不得使用任何社媒平台，以及不得讓其他人使用他的銀行戶頭。被告當時接受警方開出的警告條件。

同年7月25日到8月12日之間，「秀金」再次聯繫上被告，稱遇上車禍，需要繳付醫藥費和稅務，也已經借到2萬元，但需要新加坡的銀行戶頭代收。

然後被告竟把母親的銀行戶頭借出，並警告對方不能濫用其戶頭，不要再給他「惹麻煩」。

話雖如此，錢進帳後，被告仍依照對方指示，提出3000元代買iTunes卡，銀行隔天凍結被告母親的銀行戶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