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兩犯罪集團跑腿   男監9個月3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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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27
Source: 獅城新聞

![為兩犯罪集團跑腿   男監9個月3周罰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1/17810682.avif?0)





被告莫哈末紗布里當詐騙集團跑腿，也快遞喪屍煙彈給顧客。（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男子11天內為兩個犯罪集團辦事，包括用詐騙集團交給他的提款卡，提走14萬4000元款項，還在被警察質問時將手機踩爛，妨礙司法公正。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莫哈末紗布里（23歲）面對17項包括妨礙司法公正、牴觸濫用電腦法令、毒藥法令以及煙草法令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5項，被判坐牢9個月3周，罰款1000元。

案情顯示，一名叫「阿良」的詐騙集團分子於2024年9月25日或之前聯絡被告，問被告是否想賺外快。「阿良」表示會給被告幾張提款卡，被告只要以此提款，然後把錢存進指定戶頭，每月就有1000元的酬勞。

「阿良」過後將13張提款快遞給被告，被告則於2024年9月25日至10月4日間，利用其中9張提款卡，106次到多個提款機盜提共14萬4000元，並將當中的2萬元存入的「阿良」指定的戶頭。 

2024年10月5日午夜， 兩名警員發現被告的摩托車停在新加坡君樂皇府酒店外的走道上，於是上前記下被告和其朋友的資料。警員對被告進行搜身，同時檢查被告摩托車裡的物品，最後搜出一個裝有6萬3290元現金的塑料袋、13張提款卡以及5個喪屍煙彈。

警員隨後要求檢查被告手機，怎料被告卻將手機扔在地上，狠踹至少3下，導致手機損壞。原來，「阿良」之前有指示過被告，若他被警察逮捕，就要銷毀手機。

被告的行為妨礙司法公正，警方無法查獲「阿良」真實身份。

控方指出，被告除了為上述犯罪集團當跑腿，也為另外一個走私喪屍煙彈的集團工作，行為危害社會，有必要給予被告嚴厲刑罰。

## 幫喪屍煙彈送貨 每次賺20元



被告也為錢幫犯罪集團走私喪屍煙彈，將喪屍煙彈快遞給買家。

被告於2024年10月3日或之前加入一個Telegram頻道，獲得派送包裹的工作。他在工作途中將包裹拆開，發現自己是在快遞喪屍煙彈給客戶。被告知道每個喪屍煙彈售價介於 120至150元之間，他每次送貨可賺取20元酬勞。

2024年10月4日或之前，被告到City Gate商場向一人收取10個喪屍煙彈，然後在義順將其中5個煙彈交給一名女買家。

被告還來不及送其餘的貨，便於5日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