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人涉獅城賣淫被捕  當局起61萬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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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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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在當地文禮道、美芝路和烏節路等12處地點展開聯合掃黃行動。（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28人因涉嫌在新加坡參與賣淫活動被捕，執法人員起獲逾61萬元資產。

《聯合早報》報道，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當地刑事偵查局、警察情報局、中央警署、東陵警署、勿洛警署、特別行動指揮處、移民與關卡局的人員，7月30日在文禮道、美芝路和烏節路等12處地點展開聯合突擊行動。

文告說，有28人因涉嫌參與賣淫活動被警方逮捕，分別是介於21至61歲的8名男子和20名女子。

在行動中，執法人員查獲逾61萬元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2輛豪車和18支名表，以及兩部手機、筆記本電腦及賣淫相關器具。

3名介於30至45歲的男子，因涉嫌協助營運線上賣淫團伙將於今日被控，其餘涉案人員的調查仍在進行。

根據新加坡婦女憲章，任何人若明知自己部分或全部依賴他人賣淫收入為生，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7年監禁和最高10萬元罰款。

任何人若明知並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酬勞，以協助他人（女性）從事賣淫，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7年監禁和10萬元罰款。

任何人無論身處新加坡或在境外，若在經營過程中使用與新加坡相關的遠程通信服務，招攬或協助女性在新加坡提供有償性服務，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萬元罰款或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娼寮或類似活動場所，一旦罪成可判罰款最多10萬元，坐牢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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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在行動中起獲18支名表。（取自早報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