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休老漢拒付每月5150新元贍養費，法院一錘定音：必須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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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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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67歲的莫柏文（Mr Moey Park Moon）因被裁員，試圖向法院申請免除每月支付5150新元（約合3800美元）給前妻的贍養費，卻遭法院駁回。他原以為，自己年事已高、積蓄有限，前妻早已財務獨立，理應「斷奶」了。但法官一紙判決，不僅否決了他的請求，更將他長達20年的月付義務，一次性改為36.48萬新元的終身 lump-sum 補償。

案件背景 

莫柏文與前妻梁艷玲（Ms Leong Yim Ling）於1984年結婚，育有一子。2009年離婚，2013年起，他開始每月支付4000新元贍養費，後因醫療、交通等開支增加，調整至5150新元——其中4000新元為基本生活費，300新元用於出行，850新元覆蓋醫療、牙科與視力支出。

法官龐康周（Justice Pang Khang Chau）指出，這已是莫柏文第三次向法院申請調整贍養義務，而這對前夫妻的恩怨，早已演變成一場持續十餘年的法庭拉鋸戰。

莫柏文曾是保險經紀公司Marsh（新加坡）的董事總經理，月薪高達3.7萬新元，後任HDI Global SE高級風險工程師，月薪約1.75萬新元。2024年底，他被公司「強制退休」，理由是「為保障其健康安全及降低公司保險風險」。他聲稱，前妻的頻繁施壓直接導致他失業，而他早已超齡工作，只為攢下養老錢。

他強調，贍養費的初衷是「幫助前妻平穩過渡到離婚後生活」，而非製造「終身飯票」。「我已拼盡全力，為何還要被綁住？」他呼籲法院給予「乾淨利落的了斷」。

前妻的反擊 

梁艷玲堅決反對。她指出，莫柏文的經濟狀況遠比他描述的「慘澹」要好得多。她本人雖已65歲，卻因患有慢性病、兒子患有阿斯伯格綜合徵需長期照料，根本無力重返職場。她沒有儲蓄，全靠這筆贍養費維持治療與藥物開支。

「我這一生，全獻給了家庭和孩子，現在連最後一點保障都要被剝奪嗎？」她反問。

法官的判決 

龐法官指出，退休本身不足以成為免除贍養義務的理由——法院在制定贍養令時，本就預設了「人終將老去」的前提。除非因重病被迫提前退休，否則「退休」只是人生常態，而非重大變故。

更重要的是，莫柏文的資產遠超他所宣稱：

馬來西亞擁有5處房產；

4份保險保單總值約12.15萬新元；

投資帳戶餘額近9.23萬新元；

2024年10月，他放棄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一次性提取中央公積金帳戶約32.7萬新元；

2024年底至2025年初，銀行存款餘額仍高達37.8萬新元；

退休前四年，年均收入達24.6萬新元；

月均生活開銷僅約2182新元，房貸月付約2300至2400新元。

「他不是窮，是太會省錢了。」法官直言，莫柏文「退休後仍節儉度日、拚命攢錢」，這本是美德，而非該被懲罰的理由。

法官也指出，莫柏文多次拖欠贍養費，迫使前妻屢次訴諸法律，早已破壞了「乾淨了斷」的基礎。但梁艷玲也未能如實披露一筆貸款，法官據此推斷她另有隱藏資產，財務狀況比她聲稱的更穩健。

最終裁決 

基於以上考量，法院決定：

**免除莫柏文每月支付5150新元的長期義務**；

**改判為一次性支付36.48萬新元終身贍養補償**；

**取消其承擔前妻95%住院與手術費用的責任**。

莫柏文雖勝在「減負」，但前妻的生存底線終被守住。而這場持續十餘年的「贍養拉鋸戰」，也終於在法官的筆下，畫上了一個充滿現實溫度的句號。

目前，莫柏文已就判決提起上訴，這場關於愛、責任與財務自由的終極博弈，仍在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