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寓內危險駕駛  獅城男子罰款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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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15
Source: 獅城新聞

![公寓內危險駕駛  獅城男子罰款禁駕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6/17461627.avif?0)





27歲男子因危險駕駛和行為魯莽危害他人安全，被判罰款逾3萬令吉和禁止駕駛兩年。（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27歲男子因為在當地一座公寓停車場逆向駕駛，被他人勸阻時還聲稱居民都常這麼做，前日被判罰款1萬元和禁止駕駛兩年。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何史丹福（譯自）Stanford Ho在不同事件中，分別面對危險駕駛和行為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他在庭上認罪。

發生擦撞後繼續開車離開現場 

案情顯示，其中一起事件發生於2023年7月15日，地點是位於新加坡巴西立林一座公寓地下停車場。

當天，該公寓的59歲分層地契管理委員會主席在地下停車場走向被告的車子時，發現被告逆向行駛。

這名主席隨即向被告示意，要求他停車，並請他以正確方向行駛。

被告卻回應說，公寓的居民通常都是這麼開車的。

被告的母親當時也在車上，她接著下車向主席道歉，並表示會叫兒子正確駕駛。

就在這期間，被告發動車子，想要逆向駛出停車場。

被告母親見狀，站到汽車和主席之間，以免主席靠近車輛。被告則開車從母親和主席的身邊繞過。

主席嘗試阻止被告離開，將身體傾向汽車，結果發生擦撞，前臂被劃傷。

公寓保安得知後報警。

被告在事故發生後離開現場，直到母親告知有警察到場，才返回公寓。

突然剎車釀事故 

另一起事件則發生在2023年10月6日。當天被告在巴西立林路上駕車，接著突然切換到另一條車道，促使原本行駛在該車道的53歲女司機趕緊剎車。

被告過後繼續在女子的前方行駛，然後突然剎車，女子來不及反應，結果撞上被告的車尾。

女子過後報警。

法庭上也揭露，被告曾於2017年和2019年，先後因超速駕駛和魯莽或危險駕駛被定罪。

控方針對去年的兩起事故，懇請法官分別判處被告罰款2000元和8000元，並禁駕24個月。據悉被告已付清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