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馬男偽造文件 獅城詐騙8萬 判監32個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AWZoo
Published: 2025-10-1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大馬男偽造或找人偽造多份法庭、警方、律師樓等單位文件，謊稱需要錢應急，11個月利用偽造的文件，117次欺騙一受害人借款共8萬3470元，被判入獄32個月。

大馬籍被告楊振源（35歲，譯音）面對4項偽造和行騙等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至2024年間，通過一名身份無法確認的人士，獲得8份偽造的法庭和警方文件。

被告在通過微信或WhatsApp取得文件後，於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3月7日間，多次向一名49歲的男受害者謊稱，自己需要付款給警方、法庭、金融管理局等單位。

為了讓謊言更具說服力，被告會把偽造的信件傳給受害者，其中包括假冒大法官、主簿官、高級律師以及警察身份的發出的信件。

受害者聽信被告謊言，前後通過11次匯款，將9230元款項交給被告。

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2月15日間，被告也向受害者謊稱自己手頭緊，需要錢處理私事。受害者在被告沒有出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99次將共6萬7840元交給被告。

不僅如此，被告在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3月7日間，又偽造律師、銀行以及電子公司等信件，並將它們用來行騙。受害者通過7次匯款，將6400元款項交給被告。

根據計算，受害者共被騙走8萬3470元。被告至今沒有給予受害者賠償。

![大馬男偽造文件 獅城詐騙8萬 判監32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3680.avif?0)



被告騙走受害者8萬3470元。（示意圖）

被告在干案後於2024年3月18日離開新加坡前往馬來西亞，直到同年11月4日抵新後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找不明人士偽造文件，有預謀地利用受害人的善心，使用涉及高職人員、金融機構和律所的偽造文件行騙將近一年，因此促法官判他坐牢32至40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為了養家犯案，他已感到懊悔，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