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絆倒20個月大女童   幼兒園教師監9個月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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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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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塞達故意絆倒20個月大的女童，導致對方鼻青臉腫流鼻血，被判坐牢9個月又兩個星期。（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幼兒園女教師故意絆倒20個月大的女童，導致對方鼻青臉腫流鼻血，被判坐牢9個月又兩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承審法官昨早在廷上斥責被告對女童有管控權，卻濫用賦予她的信任，因此作出上述裁定。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1月6日中午12時許，被告塞達（34歲）照顧豆豆班學生期間，帶著涉案的20個月大女童上廁所時，多次掃腿絆對方，女童有一次跌倒正臉著地，導致她鼻孔流血，以及鼻子下方有瘀青。

塞達被控牴觸兩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早前承認其中一項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控方今早指出，受害女童不到兩歲，屬於弱勢的一方，更何況被告作為權威人物，濫用學生對她的信任傷害女童。

控方也指案發的廁所與其他空間隔著一道牆，他人無法輕易發現罪行，被告是故意算計絆倒女童，而受傷女童僅20個月大，無法為自己發聲，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至少15個月。

法官下判時指出，女童的母親時隔兩天帶她求診時，她多數傷勢已經癒合。

法官說，被告試圖絆倒女童4次，其中緣由只有她清楚，雖然被告第一次絆女童並非預謀犯案，但她持續絆對方，直到女童放聲大哭，吸引另一名教師的注意才停止。

法官提到，被告作為教師對女童有監管權，而孩童應當在幼兒園感到安全，父母也相信孩子會被妥善和安全照料。

法官指出，被告唯一的求情依據是她認罪，但也考慮到被告很遲才選擇認罪，最終判她入獄9個月又兩個星期。

被告聞判後通過律師申請延期服刑，理由是她的女兒就快過生日。

法官批准她在8月18日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