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妻帶兒子改嫁他人 男子稱情敵虐待兒子要申請個人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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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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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圖：陸佳麗）

男子和妻子離婚後，前妻帶著兒子另嫁他人展開新生活，但男子一心認為情敵虐待兒子，入稟法院為兒子申請個人保護令，要禁止情敵接近兒子，結果法官認為他道聽途說，駁回申請，還勸他應和前妻和諧共同撫養兒子，不要讓兒子夾在中間為難。

根據家事法網發布的判詞，男子和前妻在2015年尾結婚，兒子於2019年初出生，但兩人的婚姻於2022年在兒子三歲時破裂。兩人雖獲准共同撫養兒子，但監護權判給了前妻，男子享有探視權。

2023年12月份，前妻帶著兒子與現任丈夫結婚，成了繼父的現任丈夫也協助照顧男孩。他們結婚後，男子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探視兒子。

男子稱兒子手臂出現淤青 

去年2月份，男子入稟法院稱兒子被虐待，要求替他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前妻的現任丈夫接近兒子，三個月後，他也提出另外一項申請，要求修改離婚判決書中的兒子探視條款。

根據判詞，男子在申請兒子的個人保護令時聲稱，去年1月26日從學校接兒子回家後，家人發現兒子的手臂傷出現淤青，他們詢問下，兒子訴說是被繼父打的。

男子因此帶兒子「驗傷」，以醫生說的「肩膀和手臂有挫傷的痕跡」以及「手臂上的淤青有可能被藤條打造成的」為由，指前妻的現任丈夫打了兒子。

為了證實「兒子被打」，男子甚至找了妹妹和妹妹的男友以及兒子的老師去詢問兒子，而他們都回應說兒子親口說是被繼父打的。

這也是兒子和前妻以及繼父同住後，發生的單一「被打」事件。

為此，他發信息向前妻詢問，後者回覆說沒人打了兒子。前妻的現任丈夫接受盤問時也矢口否認曾對男孩動粗。

法官勸男子別讓兒子為難 

審訊時，法官認為男子和前妻之間存在許多矛盾，而且沒有人目睹兒子被打，他只是從其他人聽到兒子那麼說，就認為兒子被打了。法官因此認為他不能道聽途說來指正兒子被打。

另外，男子自己也承認兒子頑皮，愛說謊。關於手上的淤青，兒子雖然說過是被繼父打，但也說過是自己跌倒造成的，可是由於他年紀小，言語發育遲緩，而且我表達有困難，法官無法傳召他出庭作證。

醫生供證時表示，男孩手臂上的傷也有可能是自己撞到東西造成，或者被物件輕輕打到留下的。

男子指兒子是在凌晨被打，因此無人知道，但法官質疑這個說法，認為如果孩子被打，肯定會大聲哭吵醒家人，但事實並非如此，沒有一個家人被吵醒。

更何況，兒子的外婆和他們同住，男子入稟法院後，兒子也繼續和他們住在一起，男子仍舊可以探望兒子，期間沒有發生任何暴力事件。

因此，法官最後排除男孩曾被繼父打的說法，駁回了男子的申請，更語重心長勸導男子要和前妻和諧相處一起撫養兒子長大。

法官還說，不要讓年幼的孩子夾在父母的矛盾中，希望他們都能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去接受輔導，一同探討該如何更好的溝通和照顧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