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藏餅乾盒塑料袋  印男攜14萬新元入境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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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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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後來指示被告將行李和手提包放入X光機進行篩查。（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將價值超過14萬新元的外幣藏在餅乾盒、塑料袋和褲袋，男子攜巨款入新加坡卻未進行申報，被判罰款8000元，也被沒收3萬2000元現金。

《新明日報》報道，印度籍被告約格什面對六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CDSA）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揭露，被告於2024年5月7日前往新加坡前，準備了9萬歐元、2萬紐西蘭元和1萬7000元的印度盧比要帶入境。

他將9萬歐元分別裝入兩個銀色袋子，再把袋子裝進兩個餅乾盒，再將2萬紐西蘭元裝入橘色塑料袋。他將兩個餅乾盒和橘色塑料袋收入黑色行李箱內，並用塑料扎帶（cableties）固定行李箱的拉鏈，讓人無法打開。他也將印度盧比放入褲子後方口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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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約格什將外幣藏在餅乾盒裡。（新明日報示意圖） 

 

被告抵達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後，前往領取行李。一名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後來指示被告將行李和手提包放入X光機進行篩查。根據圖像結果顯示，行李內可能裝有現金。

關卡與移民局人員打開行李檢查，找到了藏在餅乾盒內的歐元，被告隨即被帶走進行詳細搜查。

**罰款8000元 沒收3.2萬** 

被告被當局人員問話時，自稱不知道攜帶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進入新加坡需要進行申報，而且他此前從未攜帶大量現金進入新加坡。直到面對調查結果，被告才承認此前曾攜帶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進入新加坡，而且並未進行申報，法官判他罰款8000元，也沒收3萬2000元現金。

根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任何人不得在未準確申報下，攜帶超過2萬元的現金出入境新加坡，違法者可被判罰款5萬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涉案金額也可能被沒收。

**外幣兌新元買金 帶回印度販賣** 

被告在新加坡將外幣兌換成新元買金，再帶回印度販賣，賺取利潤。

被告聲稱於2022年12月左右，用家裡的資金創業做生意，每次會帶著外國貨幣進入新加坡，兌換成新元，再用新元購買黃金，帶回印度賣給黃金交易商，以賺取利潤。

被告一般會攜帶多種貨幣入境，但主要為歐元和英鎊等較高價值外幣。

被告聲稱，他先用印度盧比兌換成這些高價值的外幣，再將它們帶到新加坡，是為了免去攜帶大捆印度盧比的麻煩。

**被揭5次帶總值逾138萬入境未申報** 

調查揭露，被告從2023年1月起前後，5次帶了總值超過138萬新元的外幣入境新加坡，卻沒申報。

根據案情，被告自2023年1月10日起開始，前後5次分別將價值超過2萬新元的外幣帶入新加坡。

控方指出，儘管沒有證據證明涉案現金是贓款，但被告試圖掩藏現金，顯示他有所預謀，且被告5次攜帶大量現金進入新加坡，因此請求法官判處被告罰款8000至1萬元，並沒收3萬2000元至3萬8000元，以作威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