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公司註冊後，不年審會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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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6-2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The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是新加坡企業實體和公共會計的國家監管機構。ACRA明確規定：所有公司每年都必須按時提交年報。那麼，新加坡公司註冊之後，如果沒有按時進行相關年審工作，會有什麼後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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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ACRA的規定，如果新加坡公司註冊之後，未能按時提交年報，公司及其負責人有可能會面臨以下三項處罰：

一、罰款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175條、197條和201(1)條，對於公司年審時限有明確的規定，公司年限需要召開股東大會AGM、提交年報AR和財務報告。2018年，新加坡年審規定時限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更新。新加坡公司的財務年度在2018年8月31日或之後的公司，年審時限規定如下：

1. 私人有限公司：財務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必須召開AGM，7個月內必須提交AR;

2. 公眾公司：財務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必須召開AGM，6個月內必須提交AR;

如果逾期未提交年審，將會被註冊局罰款且每項逾期罰款300新幣，總罰款300到900新幣(約4500人民幣)不等：

二、法院起訴 

這是比較嚴重的一個後果，主要針對拒不服從的「老賴」群體。

如果在新加坡公司註冊後，逾期年審的情況下，公司負責人不接受罰款的處罰，或拒不繳納罰款，新加坡註冊局ACRA會通過法院起訴該公司及其負責人。

一旦註冊局提起訴訟，即使補繳罰款也不可以撤銷訴訟，只有通過法律途徑準備上庭。即使在出庭時間之前，該公司董事已經和註冊局ACRA進行了交涉，也必須按時出庭，接受法院的裁定。註冊局會通過掛號信和電子郵件，將法院傳票發送給該公司的董事，確保公司負責人被通知出庭的時間和法院地址。

在法庭上，董事可以決定是否對註冊局的指控認罪或要求審判。如果董事被法院定罪，他可能會被處以最高5,000新幣(約2.5萬人民幣)的罰款。如果該公司董事拒不按時出庭，法院將發出「逮捕令」(a warrant for his arrest)。發出「逮捕令」是非常嚴重的情況，基本上等同於被政府列入「黑名單」，如果這個人去新加坡，在海關就會被抓住和扣押。

三、禁止擔任董事、強制註銷公司 

在新加坡公司註冊後，根據新加坡公司法Companies Act第1515條，如果在5年時間裡，同一個董事的公司出現了3次違規行為，註冊局將持續5年禁止這位董事個人，直接或間接再擔任其他任何公司的董事，或被登記的管理人員。也就是說，一旦違規超過3次，這個人就會被註冊局特別關注，留下不良記錄，被限制再管理新加坡的任何公司。

如果一家新加坡公司連續幾年不提交年報，新加坡註冊局ACRA有理由相信這家公司沒有運營，也沒有開展業務，註冊局能夠採取強制註銷公司的措施。

如果一位董事的名下，有3家新加坡公司，因為持續未提交年報而被註冊局強制註銷，那這位董事個人，也將被註冊局取消擔任董事的資格。同樣地，被取消擔任董事資格的即日起，以及之後的5年內，這個人都不允許擔任新加坡公司的董事、本地公司或外國公司的管理人員，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參與，都不被允許。

新加坡對於個人商業信譽的尊重和重視，以及對破壞商業信譽的不誠信人員的嚴肅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