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勾倒老婦在地上拖行 違例騎行送餐員坐牢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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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5-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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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餐員在人行道違例騎電動腳踏車，結果車身勾到一名老婦的雨傘，導致她跌倒且被拖行，肩膀骨折須動手術。

電動腳踏車騎士達瓦南（33歲）昨天（5月19日）承認兩項控狀，控方以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的罪狀提控，另一項牴觸活躍通勤法令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後，達瓦南被判坐牢四天。

被告案發時是Deliveroo的送餐員。傷者則是當時72歲的一名老婦。

事件發生在2020年3月30日下午1時25分許，地點是大巴窯1巷靠近聖嬰女子小學（大巴窯）的人行道。案情顯示，人行道當時有多名前來接孩子的家長，但被告不顧別人的安全，違例在人行道騎電動腳踏車。

受害者當時正前往小學接孫女，豈料被告騎車經過她身邊時，車身勾到她的雨傘，導致她跌倒落地，甚至被拖行一段距離。

根據醫療報告，老婦的右肩膀骨折且須動手術，共花了1萬7200多元的醫藥費。Deliveroo賠償其中8000元，被告也償還她約550元，餘額由老婦的保險索賠支付。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當時沒有啟動電動腳踏車的引擎，只是當成普通腳踏車在騎。但控方反駁，無論引擎是否開著，這畢竟是一輛電動腳踏車，況且涉事的電動腳踏車超過重量限制，促請法官把這一因素考慮在內。

控方表示，事發人行道不僅有多名路人，也豎立數根柱子，使騎電動腳踏車更加危險。被告卻不顧這些情況，違反條例在人行道騎行。

況且，被告騎行的速度非常快，導致在發生撞擊時，受害者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完全猝不及防。控方指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理由，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最長一周。

法官下判時表示，此案的主要判刑考量是阻遏類似罪行發生。法官同時考慮到被告主動賠償受害者，事後也儘早認罪，而且是首次觸法，因此判他坐牢四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