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冠肺炎】新國發布新指導原則　接種後需延遲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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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2-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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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訊）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發布新的捐血指導原則，已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的公眾必須延遲捐血，如果出現發燒、肌肉酸痛等副作用，就應該等症狀消退後一個月才捐血。

該局指出，公眾在接種如輝瑞疫苗這類不含活性病毒的冠病疫苗後，必須等至少3天才能捐血。如果因疫苗產生髮燒、肌肉疼痛等副作用，必須等到副作用消退後4周才可捐血。其他較輕微的副作用則必須等到症狀消退後一周。

如果接種的是含有減弱活性病毒或病毒載體的疫苗，則得等上至少4周才可捐血。但這類疫苗目前還未獲准在新加坡使用。

新加坡傳染病專科醫生盧家燊表示，減毒活疫苗對這些免疫系統較弱的人也是會有影響，也會導致他們發病。

「打了減毒活疫苗通常他們會等4周，就是說你身體疫情清掉了這個疫苗。核糖核酸疫苗裡面沒有那個病毒，只是核糖核酸訊息。所以這個不需要等4周。」

此外，受訪傳染病專家認為，接種新加坡目前批准疫苗後所捐出的血液，存在風險不高。當局也規定捐血前得先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日期、疫苗牌子和副作用等資料。

杜克-國大醫學院新發傳染病重點研究項目高級研究員王孜穎說，抗體存在血漿里，但其實因為它是短暫的，還是要通過疫苗的接種，才能夠訓練免疫力來產生對病毒的抗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