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贏」拒離賭場 男子張口咬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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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21
Source: 獅城新聞

![「詐贏」拒離賭場 男子張口咬警察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0/17203202.avif?1682002807)





52歲男子方國祥謊稱自己贏了賭局，拿走別人的籌碼。（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新加坡賭場「詐贏」，賭場職員要他立即離開卻遭拒，驚動警察到場他也不配合，不僅對警察爆粗口，還「動口咬人」，今早被判坐牢12周，罰款1萬1000元（新幣，下同）。

《聯合早報》報導，來自中國的52歲男子方國祥（建築工人，譯音）面對6項控狀，包括擅闖、使用暴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牴觸賭場管制法令等。

已遭還押的他，今早通過視訊承認其中4項罪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調查揭露，去年9月12日晚上9時45分，被告到新口坡金沙賭場，換了2800元的籌碼賭博。

賭了通宵的他，在隔天清晨4時55分時，趁原本下注的人暫時離開座位時，舉手謊稱自己贏了賭局，從荷官手中拿到100元的籌碼。他之後把騙來的籌碼輸光。

此事被揭穿後，賭場保安將他列為「不受歡迎之人」（Persona Non Grata），要他立即離開，並禁止他再次進入賭場。

被告拒絕離開，不斷對保安人員爆粗口，賭場隨之報警，但被告仍態度惡劣，也對警察爆粗口，警察於是逮捕他。

過程中，被告激烈反抗，戴著口罩的他，還隔著口罩張口咬警察的手臂。

被告求情時稱，案發當天，他告訴賭場職員說他吃了午餐就會走，沒想過自己犯下那麼嚴重的錯，直到被壓制逮捕，才意識到自己闖禍。

他希望法官看在他是初犯，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說，無論在哪個國家，以暴力對待執法人員都是嚴重的罪行，最終判他坐牢12周，以及罰款1萬1000元；若無法繳付罰款，就得以11周的監刑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