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鄰居吵架不理會？新加坡將強制調解！拒不出席最高罰款150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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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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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在淡濱尼（Tampines）試點成功後，一個專門調查嚴重鄰里噪音糾紛的政府部門將於2026年9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三個部門在周五（8月28日）的一份聯合新聞稿中表示，新加坡還將實施一套強制糾紛鄰居參加調解的框架。

這兩項舉措最初於2024年11月作為管理社區糾紛更廣泛計劃的一部分推出，並於2025年4月在淡濱尼率先試點。

為了解決噪音相關糾紛，特別是那些涉及過度且持久、導致多名居民感到「嚴重困擾」的噪音，社區關係單位（CRU）的官員在淡濱尼被賦予了法律權力，可以採集相關方的陳述並在適當情況下發出指令。這一權力將從9月1日起擴展至全島。

在必要時，CRU官員將繼續部署噪音傳感器，用於收集關於噪音方向、時間和強度的客觀證據，以支持調查。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法律部（MinLaw）和國家發展部（MND）表示：「試點表明，早期干預、社區調解中心的定向調解以及CRU的有針對性行動可以協同工作，更有效地解決糾紛。」

根據9月1日起生效的新調解框架，收到調解指令的糾紛鄰居將被**強制要求**參加社區調解中心的調解會議。

三個部門強調，這是由法律強制執行的，必須遵守。不遵守調解指令可能會導致**最高1,500新加坡元（約1,180美元）的罰款**。

聲明指出，最終，建立和諧的鄰里關係是共同的責任。

「當鄰居之間能夠體諒、尊重和理解彼此，並且能夠儘早聚在一起以友好方式解決分歧時，強大的社區才能建立起來。」

社區調解問題在去年引起關注，原因是義順（Yishun）發生了一起涉及鄰里噪音糾紛的致命事件。

30歲的Nguyen Phuong Tra女士曾申請與鄰居Koh Ah Hwee進行調解，但由於Koh沒有回應邀請，調解未能進行。

66歲的Koh在9月24日發生在義順中心第323座的事件後被指控謀殺Nguyen女士，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中。

最近，59歲的Ng Swee Seng也被指控在Lengkok Bahru的一棟大樓中謀殺另一名男子，據稱對方是其鄰居。

## 調解框架



建屋發展局（HDB）和人民協會（PA）將被授權在公共組屋區發出調解指令，而PA則能夠在私人住宅區執行此操作。

如果雙方在社區調解中心達成協議，經雙方同意，可以申請將該協議註冊為社區糾紛解決法庭（CDRT）的命令。

這將使必要的強制執行過程變得更簡單、更快速。

2025年，新加坡全島共登記了1,676起鄰里自願調解案件。其中，317起進入調解程序，250起達成協議。

另有1,198起案件因一方或雙方拒絕或未回應而未能進行調解。

在全島噪音糾紛中，2025年登記了994起自願調解案件。其中，205起進入調解，167起達成協議。另有688起因一方或雙方拒絕或未回應而未能進行調解。

至於CRU的全國部署，該單位將覆蓋公共和私人住宅區，重點處理少數涉及過度且持久噪音、導致多名居民嚴重困擾的案件。

雖然他們目前在淡濱尼擁有法律權力，但從9月1日起，CRU官員將能夠採集糾紛鄰居及其他可能協助調查的人員的陳述。

他們還可以發出警告和禁令，要求相關人員停止噪音騷擾。**不遵守禁令將構成刑事犯罪。**

在回應CNA的查詢時，法律部和國家發展部表示，CRU團隊將擴大到約18名公務員。該團隊在首次公布時有15名成員。

兩個部門表示：「在框架實施過程中，我們將監控案件量和運營需求，並根據需要審查資源配置。」

聯合新聞稿補充道，良好的鄰里關係「不能通過立法或強制執行來實現」。

「解決鄰里糾紛的第一選擇和最佳反應仍然是直接溝通、相互理解和調解。」

CRU的干預將僅限於最嚴重的噪音案件，即在鄰居和相關機構嘗試了其他所有解決途徑後，或在情況確實需要此類干預時才會介入。

三個部門補充說：「這將確保CRU的資源被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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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濱尼試點發現



在2025年4月1日開始的淡濱尼試點期間，共發出了四項調解指令。

其中兩起案件導致雙方參加了調解並達成協議。

在另一起案件中，雙方參加了調解但未能達成協議。

三個部門表示：「該案件隨後由HDB移交給CRU，CRU已引導該家庭在居家活動時更加注意噪音。目前情況已有所改善。」

在剩下的一個案例中，提供反饋的人員未能參加調解並被發出警告，隨後該人員撤回了案件。

在試點期間，CRU處理了9起鄰里噪音案件，其中5起被評估為涉及嚴重噪音。

經過當局干預，大多數案件中的噪音騷擾已減少或停止，另有一起案件仍在處理中。

這些案例凸顯了某些嚴重鄰里噪音投訴背後的複雜性。

部門表示，其中四起案件涉及患有精神健康狀況、疑似精神健康狀況或有特殊需求的人員。

CRU與綜合護理機構（AIC）、心理健康學院（IMH）和家庭服務中心合作，引導相關個人及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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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用於收集嚴重鄰里噪音糾紛客觀證據的噪音傳感器。照片：CNA/Ili Nadhirah Mansor）

部門表示，這些努力在大多數案例中幫助實現了評估、治療和更一致的後續跟進，解決了噪音的根本原因並減輕了對鄰居的影響。

在其中一起故意利用噪音干擾鄰居的案例中，經過CRU和合作夥伴機構的共同干預，騷擾行為已停止。

## 調解的挑戰



兩名在社區調解中心擔任志願者超過20年的調解員談到了他們在幫助鄰居解決糾紛時面臨的挑戰。

首席調解員Michael Chew Yew Kuen和執行首席調解員T Thirunal Karasu分別調解了200多起案件，達成協議率分別約為70%和90%。

兩人都表示，噪音是他們遇到的最常見的鄰里糾紛之一。

「雖然每個案例的問題不同，但我經常看到的是，當鄰居之間缺乏溝通時，擔憂和挫敗感會不斷累積，」Chew先生和Thirunal先生表示。

「有時，最初將雙方帶到調解現場的問題只是糾紛的一部分。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還產生了誤解。」

Thirunal先生表示，糾紛持續的時間以及鄰里關係的演變也會增加案件的難度。

Thirunal先生成功調解的一起案例涉及上下樓鄰居。下樓鄰居抱怨經常出現沉重的腳步聲和深夜搬動家具的噪音，嚴重干擾睡眠。上樓住戶則稱某些聲音是不可避免的日常活動，且已嘗試減少干擾。

鄰居最初通過自願調解達成書面協議，但下樓鄰居後來再次回到調解中心，因為他覺得噪音仍在繼續。

到那時，兩家之間的溝通已經惡化，雙方都感到沮喪且不被理解。

Thirunal先生和一名共同調解員再次將雙方聚集在一起。上樓住戶的一員最終承認造成了部分噪音並道歉，雙方同意建立更清晰的溝通渠道，並採取額外措施減少深夜的開門聲和腳步聲。

Chew先生表示，鄰居在進入調解時可能帶有強烈的情緒，但調解員必須保持冷靜、中立和公正。

他補充說：「在適當的情況下，如果情緒過於激動，或者有雙方不方便在共同會議上分享的事項，我們會分別與他們交談。」

Chew先生指出，有些案件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因各異，包括糾紛持續時間過長。

「雙方可能感到沮喪或不信任，對發生的事情或對方應該怎麼做持有固定看法。」

「有時，潛在問題可能根深蒂固，使雙方難以找到共同點，」Chew先生說。

即便如此，他補充說，調解仍能給鄰居一個傾聽彼此顧慮、澄清誤解並縮小分歧的機會。

當被問及鄰居應如何儘早解決糾紛以避免調解時，兩人都建議鄰居應嘗試直接溝通，在分歧升級前儘早提出顧慮。

「有時，一個鄰居所經歷的事情，另一個鄰居可能根本沒有意識到，」Chew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