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借了錢不想還,男子向同鄉賭友借錢翻本,待對方帶了5萬元到酒店時,他卻抓起錢奪門而出,期間將部分現金丟掉引開賭友,但最終在機場被逮捕歸案,判監8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來自中國的趙子琪(28歲),他承認一項偷竊罪,被判坐牢8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12月26日抵達新加坡,經常到金沙賭場賭博,並在那裡認識受害者趙亮(37歲),兩人是同鄉互換了微信。

(示意圖/123RF)
今年1月7日晚上10時40分,被告給受害者打了通電話,說賭輸了錢,想借5萬元翻本,兩人於是約好在被告所住的烏節酒店(Orchard Hotel)見面。
當時在賭場的受害者從下注的戶頭裡提出5萬元現金,再乘搭私召車去找被告。抵達後,被告把受害者帶回房裡,原本在房裡的女親友則隨之離開。
晚上11時30分,受害者拿出5萬元現金放在桌上,被告瞬間抓起現金就往外跑,一直跑到電梯處與在等他的女親友會合,受害者則緊追在後。
根據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兩人在樓梯間扭打了一陣,被告突然把部分現金扔了,本以為能就此引開受害者,怎料對方仍不鬆手。
女親友一度撿起地上的現金,但間中又被受害者奪走。被告最終在一陣混亂中成功脫逃,帶著剩餘的2萬2500元現金到機場和女親友會合。
被告購買了兩人回中國的機票,卻在事發隔天凌晨4時45分在樟宜機場遭逮捕。警方從他們身上查獲8454元。(人名譯音)
犯案後圖逃離新加坡
被告的女親友早前在青年法庭面控,但控狀後來被撤銷,庭上未揭露撤銷原因。
控方指出,被告在犯案後企圖逃離新加坡,促請法官判他坐牢8個月。
義務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同意把警方起獲的現金歸還給受害者,減低他造成的損失。他也說,被告在控方更改控狀後的第一時間選擇認罪,因此懇求法官判他坐牢不超過8個月。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