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行力阻婦不聽 墜騙局遭詐1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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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

馬國男當詐騙集團跑腿，一個多月內向兩名年長受害者接收近130萬元款項，其中一名64歲婦女到銀行要提巨款被阻，儘管獲悉可能落入騙局，卻堅持提款，甚至恫言提不出就自殺。

《新明日報》報導，大馬籍被告陳家豪（24歲，譯音）面對3項包括欺騙、洗黑錢以及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前天被判坐牢4年5個月、罰款3900元。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5月初認識一名叫「小張」的男子。「小張」說有工作要介紹給被告，只要被告來新接收款項並轉交他人，即可從接收的款項中抽取1%當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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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123RF） 

被告接下工作，在2025年3月15日至6月20日間，分別向一名63歲和一名64歲的婦女接收共129萬7373元。

其中，64歲的婦女在去年5月26日結識一名叫「艾文」的男子。

「艾文」誘導她投資加密貨幣，並向她提供了一名錢幣兌換商的聯絡方式，要她把錢交給對方操作。

2025年6月20日，她到銀行要提取巨款，銀行職員勸阻並告知她可能遇上了詐騙，但她聽後卻以自殺相威脅。職員於是報警，指婦女堅持要提出大筆存款。

調查揭露，她在2025年5月26日至6月20日期間，先後8次從自己名下及聯名銀行戶頭中提款，前後將127萬8073元交給了被告。

另一名63歲的婦女則同樣落入投資陷阱，她在2025年3月15日和5月31日，分別將6300元和1萬3000元交給了被告。

## 求情稱非專程來新干案



律師指被告自2024年11月起便在新加坡擔任調酒師，並非專程來新干案，與其他同類案件的被告有所不同。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表示，雖然同意本案涉案金額龐大，但希望法官在判刑時，能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年紀尚輕，從輕發落。

不過，控方在陳詞時指出，兩名受害者共被騙走近130萬元且無法追回，加上被告完全是為了利益而犯罪，因此有必要對其給予阻嚇性刑罰，促請法官判他坐牢55至60個月，並罰款3900元。

## 被告收到贓款後 會交給不同司機



被告在收到錢後，會接獲指示前往不同地點，根據上線提供的車牌號碼，把錢交給車內的司機。

案情顯示，「小張」要求被告在完成交易後刪掉兩人的簡訊內容，有時也會指示被告把錢交給指定的錢幣兌換商。被告為「小張」工作，共賺取了約3900元酬勞，但他其實從未見過對方，也不知道其真實姓名。

兩名把錢交給被告的阿嫂，在發現自己落入投資詐騙後報警，被告隨後於去年6月20日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