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撞死路人被判刑 寶馬司機上訴求減刑 控方反要求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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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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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圖：CNA）

一名男子酒後駕駛，還超速行駛，結果猛烈撞上年長路人，導致對方身體斷成三截慘死。當時男子車上還載著兩名年幼孩子。

被控的酒駕司機向法庭提出上訴，要求減輕刑罰，控方則請求法官加重刑罰。

這名被告是46歲的澳大利亞籍男子，他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被告早前被判11年監禁，他的代表律師上訴時要求法庭把刑期減少到六年四個月至八年監禁。

控方則要求加重刑罰，將監禁期提高至12年9個月，同時維持現有的1萬2000元罰款及15年禁止駕駛的刑罰。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並被視為「嚴重屢次重犯者」（serious repeat-repeat offender）。此外，他也承認另一項再次酒後駕駛的罪名。

另一項有關他載著兩名孩子危險駕駛的控狀，在判刑時一併納入考量。

由於案發時兩名孩子分別只有三歲和四歲，所以身份受到法庭禁令保護，因此新聞不可公布被告身份，以避免兩名孩子身份曝光。

車子超速撞上行人 導致嚴重後果 

這起致命事故發生在2023年4月23日，被告參加一場兒童生日派對後開車回家。他在派對上喝了酒，並讓兩名孩子坐在汽車后座的兒童增高座椅上。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當車子駕駛到杜尼安路（Dunearn Road）時，被告沒有注意到一名64歲退休人士正橫過馬路，結果車子以每小時111至122公里的速度，撞上過馬路的死者。猛烈撞擊導致死者身體斷成三截，軀幹和頭部撞破擋風玻璃，落在被告身上。

法庭文件顯示，事發路段的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

猛烈撞擊也導致男子所駕駛的銀色寶馬轎車擋風玻璃破裂，並造成他的兩名孩子受傷。

法官質疑被告的認罪意願 

上訴庭審的爭議焦點之一，是被告是否應該獲得30%的認罪減刑。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一直有意認罪，應該可以獲得相應的量刑折扣。此外，被告不僅感到後悔，也盡力做出補償，他已經向死者家屬支付一筆五位數的補償款項。

但律師在法官追問下承認，被告並沒有在特定時間點前明確表明會認罪。

辯護律師說：「這是一起可怕的事故，我的當事人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事情會發生，但它最終還是發生了，這件事給他和他的家人帶來了極大的震撼。」

控方則指出，被告並沒有在案件程序的第一階段表明有意認罪，因此不應獲得30%的認罪減刑。此外，被告酒後駕駛以及危險駕駛的行為自私且不負責任，不僅害死無辜行人，也導致自己的孩子受傷。

控方也強調，這並非被告首次涉及酒後駕駛，也不是他第一次超速駕駛。

法官聽完雙方理據後表示，認為認罪減刑的關鍵，在於被告何時表明認罪意願，而不是何時正式認罪。他質疑被告若有意認罪，為何沒有在舉行刑事案件解決會議（CCR）前表明這一點。

在刑事案件解決會議後，被告在程序的第二階段才表明認罪。法官表示被告的行為可以被理解為「我先不表明認罪，等到確認可能的刑罰可以接受後，我才認罪。」

法官宣布案件展期，並表示可能會撰寫判詞，以更清楚地闡明有關判刑考量。被告目前繼續被保釋。
